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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境小说网 >玄幻奇幻 >中国哲学简史 > 第21章 后期墨家(2)

第21章 后期墨家(2)[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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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下》篇说:“谓‘辩无胜’,必不当,说在辩。”《经说下》篇解释说:“谓,所谓非同也,则异也。同则或谓之狗,其或谓之犬也。异则或谓之牛,其或谓之马也。俱无胜,是不辩也。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这解释是说:说话的时候,人们所说的,不是不异,就是相异。一人说是“狗”,另一人说是“犬”,就是不异。一人说是“牛”,另一人说是“马”,就是相异。(这就是说,有相异,就有辩。)没有人得胜,就无辩。辩,就是此中有人说是如此,另有人说不是如此。谁说得对谁就得胜。

前期墨家用如许的“辩”,辩驳了以为“杀盗”分歧兼爱的反对定见。

前期墨家也是这么做的。他们给利、害下了定义以后,又以利的定义为根本,进而为各种品德下定义。他们说:“忠,觉得利而强君也。”“孝,利亲也。”“功,利民也。”(《经上》)“利民”的意义也就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幸运”。

获之亲,人也。获事其亲,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船,木也。乘船,非乘木也。盗,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

关于兼爱学说,前期墨家以为它最大的特性就是“兼”,也就是“周”。《小取》篇说:“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不爱人,不待周不爱人。不周爱,因为不爱人矣。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有乘于马,因为乘马矣。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而后为不乘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就是说,必须遍爱统统人,才算爱人;但是不必须遍不爱统统人,才算不爱人。这与乘马分歧。不必须骑统统马才算骑马,但是必须不骑统统马,才算不骑马。这就是爱人的“周”与乘马的“不周”的分歧。

《经下》篇还说:“非诽者悖,说在弗非。”就是说,怒斥攻讦,是悖谬的,来由在于“弗非”,即不怒斥。《经说下》解释说:“非诽,非己之诽也。不非诽,非可诽也。不成非也,是不非诽也。”就是说,怒斥攻讦,就是怒斥你本身的怒斥。如果你不怒斥攻讦,也就没有甚么能够怒斥的。如果你不能够怒斥攻讦,这就意味着不怒斥攻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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