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道家第三阶段:庄子(2)[第1页/共4页]
更高的观点
《齐物论》接着说:“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乃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在这段话里,《齐物论》比惠施更进了一步,开端会商一种更高层次的知识。这类更高的知识是“不知之知”。
庄子在另一方面,以为是、非的观点都是每人各自建立在本身的有限的观点上。统统这些观点都是相对的。《齐物论》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成,方不成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事物永久在窜改,并且有很多方面。以是对于同一事物能够有很多观点。只要我们如许说,就是假定有一个站得更高的观点。如果我们接管了这个假定,就没有需求本身来决定孰是孰非。这个论证本身就说了然题目,无需另做解释。
人们若如许各按本身的片面观点辩论,既没法得出最后的结论,也没法决定哪一面真是真非。《齐物论》说:“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暗。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这就是说:借使我跟你辩,你胜了我,我不堪你,这就能证明你的定见必然精确吗?我胜了你,你不堪我,这就能证明我的定见必然精确吗?或者你我中间,有一小我的定见是精确的,或者都是精确的,或者都是不精确的,我跟你都不能决定。叫谁决定呢?叫跟你的定见不异的人来决定,既然跟你的定见不异,如何能决定?叫跟我的定见不异的人来决定,既然跟我的定见不异,如何能决定?叫跟你、我的定见都分歧的人来决定,既然跟你、我的定见都分歧,如何能决定?叫跟你、我的定见都同的人来决定,既然跟你、我的定见都同,如何能决定?
这里有一个题目:一小我如何变成如许的至人?要答复这个题目,就要阐发《庄子》的第二篇《齐物论》。在《清闲游》里,庄子会商了两个层次的幸运;在《齐物论》里,他会商了两个层次的知识。我们的阐发,且从第一个层次即较低的层次开端。在本书讲名家的一章里,我们说过,惠施和庄子有某些类似。在《齐物论》中庄子会商的较低层次的知识,正与惠施“十事”中的知识相似。
《齐物论》接着说:“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无毁,复通为一。”比方,用木料做桌子,从这张桌子的观点看,这是成。从所用的木料的观点看,这是毁。但是,如许的成毁,仅只是从有限的观点看出来的。从道的观点看,就无成无毁。这些辨别都是相对的。
《齐物论》的开端是描述风。风吹起来,有各种分歧声音,各有特性。《齐物论》把这些声音称为“地籁”。别的另有些声音名为“人籁”。地籁与人籁合为“天籁”。
接管这个前提,就是从一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齐物论》把这叫做“照之于天”。“照之于天”就是从超出有限的观点,即道的观点,看事物。《齐物论》说:“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明”就是“照之于天”。这段话换句话说,“是”(此)和“彼”,在其是非的对峙中,像一个循环无尽的圆。但是从道的观点看事物的人,仿佛是站在圆心上。他了解在圆周上活动着的统统,但是他本身则不插手这些活动。这不是因为他无所作为,听天由命,而是因为他已经超出有限,从一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在《庄子》里,把有限的观点比做井底之蛙的观点(《秋水》)。井底之蛙只瞥见一小块天,就觉得天只要那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