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名家(1)[第2页/共3页]
“无厚不成积也,其大千里。”这是说,大、小之为大、小,只是相对的。没有厚度的东西,不成能成为厚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它能够叫做“小”。但是,多少学中抱负的“面”,固然无厚,却同时能够很长很宽。在这个意义上,它能够叫做“大”。
《吕氏春秋》另有个故事,说是洧水发了大水,淹死了郑国的一个富人,尸首被人捞去了。富人的家眷要求赎尸,捞得尸首的人要钱太多,富人的家眷就找邓析出主张。邓析说:“不要急,他不卖给你,卖给谁呢?”捞得尸首的人等急了,也去找邓析出主张。邓析又答复说:“不要急,他不找你买,还找谁呢?”(见《审应览·离谓》)故事没有说这件事最后的结局,我们也可想而知了。
第一事是:“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这两句话都是现在所谓的“阐发命题”。它们对于实,都无所必定,因为它们对于实际天下中甚么东西最大,甚么东西最小,都无所必定。它们只触及笼统观点,就是名:“至大”、“至小”。为了充分了解这两个命题,有需求拿它们与《庄子·秋水》的一个故事做比较。从这类比较中较着看出,惠施与庄子在某一方面有很多共同的东西。
惠施、公孙龙代表名家中的两种趋势:一种是夸大实的相对性,另一种是夸大名的绝对性。这类辨别,在动手从名实干系中阐发名的时候,就变得较着了。我们来看一句简朴的话:“这是桌子。”此中的“这”指详细的什物,它是可变的,有生有灭的。但是“桌子”在这句话里指一个笼统范围,即称呼,它是稳定的,永久是它阿谁模样。“名”是绝对的,“实”是相对的。比方“美”是绝对美的名,而“美的事物”只能是相对美。惠施夸大实际事物是可变的、相对的这个究竟,公孙龙则夸大名是稳定的、绝对的这个究竟。
惠施的相对论
由此可见,邓析的本领是对于法律条则咬文嚼字,在分歧案件中,随便做出分歧的解释。这就是他能够“苟察缴绕,令人不得反其意”的体例。他专门如许解释和阐发法律条则,而不管条则的精力本色,不管条则与究竟的联络。换句话说,他只重视“名”而不重视“实”。名家的精力就是如许。
从逻辑上讲,中国当代哲学的名与实的对峙,很像西方的主词与客词的对峙。比方说,“这是桌子”,“苏格拉底是人”,此中的“这”与“苏格拉底”都是“实”,而“桌子”与“人”都是“名”。这是非常较着的。但是,若试图更加切确地阐发到底甚么是名、实,它们的干系是甚么,我们就很轻易钻进一些非常可怪的题目,要处理这些题目就会把我们带进哲学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