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少数民族客人吃饭要特别谨慎[第2页/共2页]
2.回族饮食忌讳
禽类:吃谷物、有嗉子、似鸡嘴的能够吃。如鸡、鸭、鹅、鹌鹑、鸽、麻雀、大雁等。似鹰嘴、食肉的则不能吃,如老鹰、枭、鹜、秃鹫、乌鸦、喜鹊、啄木鸟等。
在肉食忌讳中,忌食鱼肉的环境较为庞大,忌食与否与地区密切相干。在藏东地区,人们几近不食鱼,也不能触摸蛇、蛙等植物,以为鱼、蛙这些水活泼物是龙神的宠物,若伤害或触摸会染上疾病。人们普通以为少数民族藏族不食鱼是受佛教不杀生看法的影响而至,而藏东地区不食鱼却有着悠长的汗青和陈腐的传统。昌都卡若遗址靠近澜沧江,至今鱼产丰富,却未在遗址中发明钓钩、鱼标、网坠等渔猎东西,也未发明鱼骨。这一征象是耐人寻味的。是以,考古专家们猜测,卡若住民们(即藏东少数民族藏族的太古先民们)当时就有以鱼作为“忌讳食品”(Taboo Food)的风俗,不食鱼的看法微风俗在佛教传入掉队一步获得强化,乃至藏东住民至今遍及不食鱼。
鱼类:腹下有鳍,身上有鳞,脊上有刺,有头尾的,如鲤鱼、鲢鱼、鲫鱼、草鱼、黄花鱼、带鱼等能够食用。不能食用的有鲸鱼、沙鱼、青蛙、乌龟、海豚、海豹、海狗、海狮等,另有“像鱼不是鱼、叫鱼不是鱼”的也在忌讳之列,如泥鳅,甲鱼、贝类等。
壮族人忌食青蛙;忌吃死于笼中的鸡;忌食牛肉,因为壮族人耐久以牛为耕耘之帮手,故不忍食之;禁吃狗肉,据传壮族先民中,有人生而丧母,又被后母抛弃田野,家中母犬乳之,才得以成人,故为报恩而全民族禁食狗肉。壮族人用饭时,忌将筷子插入碗中,因祭死者才如此;忌筷子跌落在地上;饭热忌用嘴吹,恐将饭粒吹走今后无饭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