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境小说网
会员书架
妙境小说网 >玄幻奇幻 >与美女蛇一起修行 > 兵器正解(上)

兵器正解(上)[第4页/共6页]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汉朝有虎贲弓、雕弓、角端弓、路弓、强弓。弓身多数镶有铜饰或玉饰。

1963年,山西峙峪遗址发明二万八千年前旧石器期间的燧石镞头。用很薄的长形石片制成,锋利周正,已具有镞头的情势。周时有王弓、弧弓、夹弓、瘦弓、唐弓、大弓等六种。它们的形制各有特性,用法各自分歧,王弓、弧弓用于守城和车战,夹弓、瘦弓用于郊野打猎和弋射飞鸟,唐弓、大弓用于习射。弓的大小也依利用者的身长和体力,辨别为上弓(六尺六寸)、中弓(六尺三)、下弓(六尺)。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步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 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 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厥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当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 ”。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开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掌控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弩的射程比弓远。

但自唐开端,士大夫心机充满玄门神仙妖邪鬼怪之说,剑乃变成镇邪凶之器,一若此数尺刚铁,铸成剑形,即具有无上魔力者。因而家悬一剑,即觉得祥,不习剑术,而觉得剑自能够御敌而胜。以是自唐以後,剑类短兵,有一支为释道所操纵,而引入歧途。

战国期间有四弩:夹弩、瘦弩、唐弩和大弩。夹弩、瘦弩较简便,发射速率快,多用于攻守城垒;唐弩、大弩是强弩,射程虽远,但发射速率较慢,多用于车战和野战。

戚继光《纪效新书》说:“长枪之法,始于杨氏,谓之曰梨花,天下咸尚之;其妙在于熟之罢了,熟则心能忘手,手能忘枪;圆精用不滞,又莫贵于静也,静而心不妄动,而处之裕如,变幻莫测,神化无穷。”金庸的《射雕豪杰传》中,杨断念用的就是杨家枪法。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于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于殷商之前,形极其短小,独一短平茎,而无管筒。前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抗匪寇与野兽。到了周朝,特别是春秋、战国期间,已成为首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固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照顾。闻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于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利用上,有著很悠长的汗青。

由上文可知,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是非,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是非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罢了。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是非轻重得中焉,故谓当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当中耳,轻并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能够服焉。”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