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注释[第1页/共4页]
[6]请参看赫西俄德《事情与光阴》,奥维德《变形记》。
[3]如果加上奥尔梅克,是“六大文明”。
[7]主即“炷”的本字。小篆的主字,像一盏油灯之形,上面的一点代表灯芯上燃烧的火苗。以是,主的本义即指灯芯。主字厥后多用为仆人、家长以及主持、掌管等义,故另造“炷”代替它的本义。《说文·丶部》:“主,灯中火主也。”本义为灯头火焰。
[8]佛教和耆那教的初创人都是王子。佛教初创人释迦牟尼是净饭国王子,耆那教初创人筏陀摩那是贝那勒斯王子。两千多年后创建锡克教的纳那克,固然不是王子,却也是“刹帝利”。这就申明,独立、自在、划一,确切是人类的共同代价和共同寻求。
第二章
[2]《史记·夏本纪》称:“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治。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
[15]见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闭幕》。
[2]陈腐文明的缔造者都是农业民族。埃及人把本身的国土称为“克麦特”(kmt,意义是有别于戈壁的“黑地盘”);古巴比伦的一份文献称“地步是国度的生命”(见崔连仲主编《天下通史·当代卷》第101页);而在印度,“地步被谨慎地测量着”(《梨俱吠陀》)。
[16]法家从不会商为甚么要有君主,他们对君主和君权的保护是无前提的。
[8]最早实现了“中心集权”的是埃及。公元前3100年前后,以孟菲斯为界的上埃及(尼罗河上游)和下埃及(尼罗河下流),在纳尔迈(也叫美尼斯)的武力征服下变成了同一的帝国,这就是“第一王朝”。印度的“阿育王期间”为公元前273~前236年,相称于中国的战国末年。
第六章
[11]见《荀子·王制》:“君者,善群也。”
[4]《明史·志第五十七·食货五》:“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1600年后的黄金白银比例是1:4,厥后又变成1:5(《明史·志第五十四·食货二》)。1644年后因为白银大量流入海内,当时黄金白银比率为1:8摆布,遵循当时5500荷兰盾=110盎司黄金≈880盎司白银(1盎司=28.3495231克)。当代1斤=16两,1两白银≈37.3克,换算出来,1荷兰盾≈0.567克黄金≈4.536克白银≈0.1216两白银。
[6]莫卧儿王朝第六代君主叫奥朗则布,号“阿拉姆吉尔”(意为天下的征服者)。其父为制作闻名泰姬陵的沙·贾汗。
[5]见《诗经·商颂·长发》。
[6]德国法学家耶林说过,罗马人对天下有三次征服,第一次用武力,第二次用宗教,第三次用法律。法律的征服是最耐久的。
[10]一样,更看重公允的,挑选社会主义,固然社会主义也要讲效力;更看重效力的,挑选本钱主义,固然本钱主义也要讲公允。是以,本钱主义和社会主义,是能够互补的。人类也终将在这一对冲突中找到均衡点,走出共同敷裕的门路。
第三章
[1]科林斯(Corinth),古希腊城邦,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的东北,临科林斯湾。是希腊本土和伯罗奔尼撒半岛的连接点。公元前8世纪~前7世纪中期,巴希阿德斯家属把持科林斯城邦政权,实施贵族寡头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