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章 酒娘(十)[第2页/共2页]
自此,两人一起结伴游历了很多处所,说不完的话,看不敷的风景。墨客老是紧紧握着酒娘的手,酒娘用丝帕擦着墨客鬓角的汗珠。
“你晓得么?”酒娘的脸比喝了一坛“杏花村”都要红,“我就喜好你的与众分歧。”
“你……”墨客高大的身材矮了半截,迟缓地、迟缓地、膝盖弯了,小腿打着颤抖,仿佛不如许,随时都会跪倒。
时候,是恋人之间最好的伴随,也是恋人之间最伤的分袂。
墨客胸口如同蒙受重击,神采煞白地捂着胸口,大口喘着粗气。
接下来数月,公然如墨客所说,来酒铺赏诗的人络绎不断,买卖天然更加红火。又恰逢当朝大墨客杜牧路过山西,这首诗气势与杜牧作品极其类似,一传十,十传百,这首诗倒成了杜牧佳作。
“瞧你阿谁落魄样儿,哪比得上熊老板,好恋慕酒娘。”盛饰艳抹,穿戴半透薄衫的女子从胭脂铺一步三摇地走出,“会写诗有甚么了不起,墨客多了去了。”
“我现在还不值得你喜好,没功名,没家业……”墨客面色一黯,随即镇静地挥动手,又指着本身的脑袋,“不过我有这个,必然会娶你回家。”
“刚端庄两句又满嘴胡话。”酒娘微嗔,低头胡乱拨着算盘,“明天是未嫁女子上山拜姻缘娘娘的日子,爹妈忙着酒铺买卖,我也没个伴儿。”
曹家父母早默许了两人婚事,暗里跟酒娘筹议过,两人先结婚,墨客也好有个生活下落,能放心招考。就算考不上,墨客的诗能卖好代价,曹家的酒更没得说,日子也能过得不错。
唐朝民风甚豪,男女之情极少遮讳饰掩,酒娘和墨客的爱情,很快传遍乡里。
墨客固然贫寒,但是满腹经纶,已成周遭百里驰名的文人,功名指日可待。曹家乐善好施,家道殷实,酒娘知书达理,待嫁闺中。邻里乡亲感觉这段姻缘挺合适,就等墨客乡试,考了功名,返来娶酒娘,好好喝一顿“杏花村”的喜酒。
熊老板三十多岁,虽说其貌不扬,天生一副好辩才,满嘴辽东口音的乡间俚语常逗得女人们笑逐颜开。两个店铺相邻,熊老板也常来沽酒,两家都是辽东来到中原,更加靠近。
墨客身躯微晃,嘴角闪过一非常的神差,一时冲动握住酒娘小手:“你真得看懂了?”
墨客顿住脚步,沉默半晌,眉宇间的傲气神采飞扬:“随他们说吧。终有一天,我要比杜牧驰名誉。”
春来夏往,乡试邻近,墨客整天闭窗苦读,两人相处时候少了很多。春季,乡里来了一名熊姓商贩,脱手豪阔,买下了“杏花村”酒铺劈面的铺子,开起了“杭州胭脂水粉”的店铺。
被萧瑟的酒娘,经常在酒铺发楞,想着墨客在青楼喝酒作诗,四周尽是敬慕的明丽女子。熊老板送的礼品越来越贵重,整天陪着酒娘谈天解闷,描述杭州美景美食,更让酒娘心神神驰。
“这不是真的。”墨客哑着嗓子,浑然不觉嘴角已经咬出血,“你必然在和我开打趣,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