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突破极限(上)(3)[第2页/共5页]
《公司法》公布今后,统统的民营企业都在检验,都在重新注册。从当时候开端,我们晓得了甚么叫股东。当时候的规定很清楚,董事长是法人代表,当然,现在总经理也能够成为法人代表。万通本来一向是总经理(王功权)是法人代表,1993年今后,我们把它公司化,完整遵循《公司法》的规定来重新注册、调剂。从当时候起,我就变成了公司的法人。
公司起首要给员工一个公允的感受。如果员工的来路分歧,比如此人是老总的亲戚,那人是老板的同窗,那这事你就很难摆平。以是,从1993年今后,我们公司先是清理了一些支属(初期,有些支属通过集资进入了公司),然后又清理了一些老员工和熟员工。到明天为止,我们公司已经非常像个公司了,大师都是凭一种职业、左券干系进入公司,没有江湖上的一些陈迹。
万通是1991年创办的,也经历过江湖期间。江湖上产生“大哥”另有一种潜法则,就是《水浒传》里的法则,我们就是遵循这个法则走的。江湖上的潜法则是甚么样的?大师都不熟谙,坐在一起用饭,春秋大的必定被尊为上座,这就是潜法则。在中国的文明里,大师在一起做事,春秋大的人老是被尊敬的,这是第一条法则。如果两小我春秋一样大,那就看第二条法则-畴昔的背景,也就是在体制内的经历,看谁的级别高。《水浒传》里的阮小2、阮小七插手叛逆很早,但排名都在林冲以后,凡是畴昔有职务的人都排在他们前面。这就是当时的第二条法则。在万通,因为我在本来的体制内是带领,春秋又最大,以是我就当了“大哥”。这就是潜法则在起感化。
江湖构造的第三个题目就是没有鼓励机制。“大哥”根基上是靠两个别例鼓励部下,一是靠均匀主义。比如匪贼打下了一个寨子,或绑了一票返来,想论功行赏是很难的,根基上就是大师每人领点儿赏,吃吃喝喝就完了。如许的环境在东北的匪贼里非常常见,每次打劫完了,底下的人就胡乱分了“大哥”的夸奖,没有法则可言。
《水浒传》里的第三条潜法则就是君权神授,也就是天命。所谓天命,就是诡计狡计加上天然的标准。晁盖死前留了一个遗言,谁杀了史文恭,谁就做“大哥”。宋江明显没有完成这件事,以是庆功那天,宋江很不高兴,因为他想当“大哥”,但遵循晁天王的遗言,轮不到他。因而,就有了那从天而降的石碣,上面写着天罡地煞,一共108人,宋江写在第一个。如此,宋江就当上了“大哥”。靠点儿小狡计,再靠点儿所谓的天意,中国的很多民营企业在初期都是用这类潜法则来处理人事题目的。
如果他做得好,你能够和他分奖金;如果他做得不好或者干了甚么好事,就要挨罚或者补偿丧失,那你也得跟着他一起赔。如许,在保举人的时候,你就得揣摩揣摩,考虑一下这小我能不能给你争光,不能甚么人都保举。如果你保举的人老被处罚,那你也要考虑一下本身的退路了。到目前为止,我们公司几近没有甚么人是通过熟人保举来的,绝大部分都是我们的人力资本部分通过收集或其他体例雇用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