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田边断案(上)[第2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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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如此!”
“‘殴父’所以是重罪,是因大逆不孝,六合不容。可这程三之子之以是打了他的父亲,却并非是因为不孝,恰好相反,反而是出於孝心,是为了救他的父亲。此案、此案,……。”
乡吏和时髦点头称是。
程三答道是。”
这个功曹书佐远远地将车停下,从车高低来,叮咛吏卒皆留在原地,随后和时髦徐行前行,察看了一下前头的场景,说道荀君似在断案?我们不要打搅他,悄悄地到边儿上听一听。”
程三涨红了脸皮,焦心肠辩白论道荀君,小人之子固然打了小人一下,但倒是绝非成心。”
“董仲舒说:‘君子原心,赦而不诛’,以为不当坐。”
这功曹书佐是头次见荀贞,见他穿着简朴,穿的只是最浅显的麻布袍服,头上裹帻,脚上布履,身边放了一柄环刀。单就穿戴而言,他和膜拜在他面前的那些乡民们并无太大的辨别,但是面貌明朗,风韵漂亮,虽只是随便而坐,却自有一番晏然安闲的风采。
在边儿上悄悄听案的阿谁功曹书佐听到此处,蹙眉想道这下难办了。虽明知此两人中必有一人言语不实,可一来,在掠取缣布时没有人证,二则在他们携缣出门时也没人看到,三者这缣布又不比牲口、家具,上边没有暗号,……,该如何才气判定谁真谁假呢?”
第二更。这一更是补上蒲月二号的。
“此案如何?”
在我国早在周朝,就有效“判例”断案的事例。秦的律法中有“廷行事”一说,廷行事即判案成例。汉承秦制,在除了依法断案外,也有很多依“判例”断案的案例。西汉孝武帝时,“极刑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比”,就是故事、前例的意义,也即“判例”。
“‘君子原心,赦而不诛’?”这个功曹书佐是标准的儒家后辈,对这句话非常附和,点头说道,“不不,正该如此!”心中想道,“县中有人说荀君刻薄好杀,任乡有秩不敷一月便尽灭第三氏,――他恐怕是不会同意君子原心的,也不知会不会将这程三之子赦而不诛?”
荀贞又问道既然如此,你们又都说此匹缣布乃尔妻所织,又可有人证?”
“是。”
荀贞心道看来这年青人便是程三之子了,却又为何告状的不是程三,而是王甲?听这程三所说,王甲清楚与他有仇,他两个是方才打过一架的啊。怪哉怪哉。”定下心神,不疾不徐、和颜悦色地问道我且来问你,这年青人便是你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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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决狱》是前汉的书,董仲舒的名声固然很大,“经义科罪”的说法也早就流行两汉,但当世册本传播不易,不是搞律法这个专业的也不必然看过这本书。阿谁功曹书佐就没看过,他惊奇地说道《春秋决狱》里有近似的案例?……,时君连《春秋决狱》都看过么?公然博学。”
“王甲告他殴父,是否失实?他打了你么?”
他将许仲和小任召到身前,表示他二人俯身,凑到他们耳边说了几句话。许仲和小任楞了一愣,随即点头应诺,回身拜别。――这只是一个小插曲,没人在乎。等许仲、小任分开后,荀贞问道你们有何状要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