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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田边断案(上)[第3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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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如何?”

三十四五的那人亦道没有人证。”

王甲叫道程三,还说你的没有殴父!你头上的包是谁打的?”

――

“?你不敢说了?在荀君面前,你敢扯谎扯谎话么?你奉告荀君,你头上这包是不是你打的?”

“没人看到。”

“判的?”

乡吏和时髦点头称是。

叫“程三”的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惶恐之极,说道小人头上这包、小人头上这包,……。”

本节中的“二人争缣”案便是出自《法比都目》。

程三之子从跪下来开端,一向没有,面色惨白,簌簌颤栗,能够是因为被“殴父”这个罪名吓着了。闻声荀贞扣问,他结结巴巴地答复说道小、小人打了。”

这个功曹书佐远远地将车停下,从车高低来,叮咛吏卒皆留在原地,随后和时髦徐行前行,察看了一下前头的场景,说道荀君似在断案?我们不要打搅他,悄悄地到边儿上听一听。”

程三不敢辩论,只是一个劲儿地叩首不止,口中只说荀君,荀君,小人的不算打我,不算打我!”

时髦忸捏地答道《春秋决狱》一书,我并没有看过原文,只是早几年前在听讲课时,听提起过。”

时髦答道是。”

两人皆道小人妻日夜在家织布不辍,左邻右舍皆是人证。”

1,判例。

《春秋决狱》是一本判例书,总计有二百三十二事,通篇以“《春秋》之义”来判案科罪,将《春秋》大义当作司法裁判的指导思惟,也即“经义科罪”。和正统的法家比拟,二者的辨别在:法家完整遵循律法断案,而春秋决狱则主如果按照犯法人的动机来判案,也就是说:如果解缆点是好的,那么即便冒犯了律法也能够不予究查或减轻惩罚。

荀贞心道王甲状告程三之子殴父,程三没有否定,看来此事是真了。……,只是,程三为何一向说其子‘不算打他’,‘绝非成心’?是因为惊骇其子受刑,以是包庇坦白?还是因为另有蹊跷原因?”问程三之子,说道,“你打你的父亲了么?”

荀贞不急着理他,而是先往刚才告状那两人远去的身影上看了两眼,这才回转目光,微浅笑道你先别急,我有点小事要我侍从去办,等我叮咛完了他们再听你的状子。”

《春秋决狱》是前汉的书,董仲舒的名声固然很大,“经义科罪”的说法也早就流行两汉,但当世册本传播不易,不是搞律法这个专业的也不必然看过这本书。阿谁功曹书佐就没看过,他惊奇地说道《春秋决狱》里有近似的案例?……,时君连《春秋决狱》都看过么?公然博学。”

两汉有很多判例书,影响较大的约莫有两本,一本即《春秋决狱》,另一本是东汉的《法比都目》。《法比都目》共有九百六篇,是当时法定的判例堆积。

四十多岁的那人答道当时路上没有行人,只要我和他。没有人证。”

此言一出,闻者皆惊。汉以孝治天下,将不孝罪正式写入了律法中,凡“殴詈父母”者,皆为重罪,和“贼杀伤父母”一样,按律都要弃市。

程三之子惊骇骇怕,瘫软在地,喃喃说道小、小人,小、小人。”程三好歹比他年长,胆色壮些,还能不开口地叫道小人子冤枉、小人子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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