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关于东汉末年官制的一些介绍[第2页/共3页]
东汉有郡国105个,除司隶所部七郡外,有王国27个,列郡71个。此中豫州部郡国6,冀州部9,兖州部8,徐州部5,并州部9,幽州部11,青州部6,荆州部7,扬州部6,益州部12,凉州部12,交州部9。
郡国官
亭之下为里,里置里魁,掌一里百家。里之下为什,什有什长,主十家事。什之下有伍,伍有伍长,主五家以相查察;民有善恶,以告监官。伍之下就是最基层的群众大众。
为了帮手弥补情节的生长,这里有需求简朴先容下有关东汉末年的处所官制题目。
东汉划天下为十二州,每州置刺史1人,其都城所属之州,设司隶校尉1人。《后汉书?百官志》云:
列郡,每郡置太守1人,二千石。因东汉定都洛阳,河南郡为京畿地点地,故称河南尹。其职位高于太守。河南尹奉朝请如九卿,秩中二千石。每郡置丞1人,掌治民,郡在边地的,又有长史1人,掌兵马,皆六百石。又有郡司马,在长史之下(都尉下也有司马,二者不成混合)。
东汉的处所官制,仍因循西汉旧制,分封王、侯与州、郡、县双轨並置。东汉的行政辨别为郡(国)、省二级。郡之上另有监察区性子的州。
州(郡)官
郡国之下为县,皇后、公主食邑为邑,在少数民族聚居之地为道(“道”在西汉已有)。大县置令1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侯国的相,其官阶如县令或县长,皆掌治其民,惩恶惩恶,理讼狱,禁盗贼。秋冬各计其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然后向所属的郡国汇报。
乡之下为亭,亭置亭长,主求捕盗贼。尉、游徼、亭长皆习五兵,即弓弩、戟、楯、刀剑、甲铠。
《百官志》又云:“列侯所食县为侯国……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侯国置相1人,如县令长,不臣于侯,但须纳租于侯,以户数为限。食封千户以上者,置家丞、庶子各1人,不满千户者,不置家丞。县侯、乡侯、亭侯之封,为东汉所创设,但东汉侯王不过徒拥虚号,权力已远远不如西汉了。其所属封国的政治,皆由中心所派之傅相主持,而所谓贵爵傅相实在就是中心调派的处所官。
县以下为乡,大率十里为乡。乡置有秩、啬夫、三老游徼。凡大乡,由郡任命有秩1人,秩百石。小乡,由县任命啬夫1人。皆主一乡之事,体味官方善恶,定其徭役前后。体味官方贫富,定其赋税多少。三老掌教养,凡忠孝节义,足为法度者,皆旌表其门,以倡导从善去恶。游徼掌梭巡,制止奸盗。又有乡佐,主收赋税。
郡太守置诸曹掾、史。有功曹史,主选署功绩(即掌任用迁转与记录功过);有五官掾署,理功曹及诸曹事;有五部督邮书掾,以监督所属各县;有门亭长1人,主府门;有主记室史,主录事和收回告诉。中间和诸曹各有书佐、幹,主文书。
县邑道官
西汉有郡都尉,比二千石,治郡兵,备盗贼,据《后汉书?百官志》载:“建武六年(公元30年),省诸郡都尉,並职太守。”东汉以郡都尉并于太守,可见东汉太守不但听郡政,並且典郡兵了。以是东汉的太守又称“郡将”。但在边郡常常置都尉或属都城尉,且有分县,掌治其民,比于小郡。如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置西河,上郡属都城尉。十五年(公元105年)又置辽东西部都尉。安帝以西羌数犯三辅,复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