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关于东汉末年官制的一些介绍[第1页/共3页]
边郡有障塞尉,保卫边塞,以防内奸侵犯。近塞县皆置尉,百里1人,士史、尉史各2人,巡行边塞。
西汉有郡都尉,比二千石,治郡兵,备盗贼,据《后汉书?百官志》载:“建武六年(公元30年),省诸郡都尉,並职太守。”东汉以郡都尉并于太守,可见东汉太守不但听郡政,並且典郡兵了。以是东汉的太守又称“郡将”。但在边郡常常置都尉或属都城尉,且有分县,掌治其民,比于小郡。如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置西河,上郡属都城尉。十五年(公元105年)又置辽东西部都尉。安帝以西羌数犯三辅,复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
《后汉书?宣秉传》云:光武特诏御史中丞(宣秉)与司隶校尉、尚书令会同並专席而坐,故京师号曰“三独坐”。
郡国之下为县,皇后、公主食邑为邑,在少数民族聚居之地为道(“道”在西汉已有)。大县置令1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侯国的相,其官阶如县令或县长,皆掌治其民,惩恶惩恶,理讼狱,禁盗贼。秋冬各计其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然后向所属的郡国汇报。
乡之下为亭,亭置亭长,主求捕盗贼。尉、游徼、亭长皆习五兵,即弓弩、戟、楯、刀剑、甲铠。
州(郡)官
东汉光武不任三公,权归刺史,有所劾奏,便加黜退,刺史权威愈重。其属吏皆有处置史,假佐,职员与司隶略同,但无都官处置,以功曹处置为治中处置。汉灵帝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又改刺史为州牧。自此今后,刺史就由中心调派的观察官,一变而为处所行政官。东汉的处所行政,也由郡县的二级制,一变而为州、郡、县三级制了。
《百官志》又云:“列侯所食县为侯国……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侯国置相1人,如县令长,不臣于侯,但须纳租于侯,以户数为限。食封千户以上者,置家丞、庶子各1人,不满千户者,不置家丞。县侯、乡侯、亭侯之封,为东汉所创设,但东汉侯王不过徒拥虚号,权力已远远不如西汉了。其所属封国的政治,皆由中心所派之傅相主持,而所谓贵爵傅相实在就是中心调派的处所官。
县以下为乡,大率十里为乡。乡置有秩、啬夫、三老游徼。凡大乡,由郡任命有秩1人,秩百石。小乡,由县任命啬夫1人。皆主一乡之事,体味官方善恶,定其徭役前后。体味官方贫富,定其赋税多少。三老掌教养,凡忠孝节义,足为法度者,皆旌表其门,以倡导从善去恶。游徼掌梭巡,制止奸盗。又有乡佐,主收赋税。
在县令、长之下,置县丞1人;县尉,大县2人,小县1人。丞主文书,典管仓狱,尉主盗贼,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诸曹掾、史,大抵如郡掾。皆有主簿、功曹、狱掾,有县三老,掌教养。
东汉有郡国105个,除司隶所部七郡外,有王国27个,列郡71个。此中豫州部郡国6,冀州部9,兖州部8,徐州部5,并州部9,幽州部11,青州部6,荆州部7,扬州部6,益州部12,凉州部12,交州部9。
亭之下为里,里置里魁,掌一里百家。里之下为什,什有什长,主十家事。什之下有伍,伍有伍长,主五家以相查察;民有善恶,以告监官。伍之下就是最基层的群众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