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巧断命案[第2页/共4页]
岳肃说完,又道:“让他画押!”
周季等人一反叛,刘胜现在已是无言以对。张明仁死在他家,仵作也已验尸,是被活活打死,再抵赖也是徒劳,还要受无谓的刑法。当下也不做坦白,说出事情,打死张明仁的后果结果与状纸上所写基秘闻符。
“本官审案,岂容你来多嘴,若再私行多口,休怪本府治你个鄙视公堂。”岳肃说完,瞪了张明义一眼。他并没有去问中人赵五,因为顾敏已将当时堂审的供词拿来,赵五矢口否定白曰陪张明仁前去还钱。现在寻问,也是多余。
“是,大人。”周季、武三等人还是一口同声。在县衙大堂上,他们也是如此答复。遵循大明律,夜入民宅,顿时打死勿论。在他们心中,凭着这条,张明仁被人打死,也是白死。
但他想错了,岳肃并没问他,而是大声说道:“张明仁夜入民宅盗窃,依律并不该死,刘府将其礼服,私即将人打死,理该偿命,判斩监后。关羽、张大、王三小、鲁小明、李进系从犯,刺配辽东放逐。周季、武3、杨7、朱小宝知情不举,罪减一等,刺配蓟镇放逐。让他们画押。”
论述结束,岳肃令他签书画押,再次问道:“关羽、张大、王三小、鲁小明、李进,刘胜号令你们对张明仁动手时,是谁第一个动的手?”
一干人犯全数画押完了,岳肃当即宣判,“刘胜欺诈不遂,打死性命,拉拢人证,按大明律判斩监候;关羽身为刘府护院头子,带头打死刘胜,依律判斩监候;张大、王三小、鲁小明、李进系打杀刘胜之从犯,比拟正犯法减一等,判放逐蓟镇;赵五知情不举,公堂之上做伪证,蒙蔽视听,有碍公允,较正犯法减一等,判放逐辽东;周季、武3、杨7、朱小宝,收受贿赂,当堂做伪证,蒙蔽视听,使好人蒙冤,判罚没统统贿银,另每人罚银二十两充公,杖八十,监禁半年,以儆效尤!”
岳肃将手一挥,摆布的差役一拥而上,将刘胜等人按倒在地,脱掉裤子,抡起板子便开打。“劈哩啪啦”,公堂之上是惨叫不止。六小我一起挨打,声音哪能好听。这时他们才晓得,上面这位大人可不是好乱来的,这桩案子,还不知要如何结束。另四个证人固然没有挨打,但一个个是心惊胆怯,板子别看没打在他们身上,也叫他们一个劲地颤抖。
“是、是……”周季等人赶着答道。
“啊……”一听岳肃这话,刘胜同他的护院全都傻了眼,赶紧呼道:“大人,冤枉呀……我们并未犯法,为何要打我们……”
“草民张明义,系死者张明仁的弟弟。”
一回衙门,岳肃当下升堂,从童胄口中得知顾敏的官声后,对于这陈腐的白叟,他也不想多加非难。在公堂之上,顾敏慎重地给岳肃见礼,岳肃请他落座旁听,其别人犯全数跪于阶下。
“草民关羽,系刘府护院头子。”“草民张大,系刘府护院。”“草民王三小,系刘府护院。”“草民鲁小明,系刘府护院。”“草民李进,系刘府护院。”“草民周季系刘府邻居。”“草民武三系刘府邻居。”……
“草民刘胜,大兴县人氏,运营酒坊、放贷为生。”跪在最中间之人第一个作答。
坐在堂高低首处的知县顾敏见岳肃把这一桩本身误判的案子轻松断明,换苦主公道,不由没有涓滴怨气和惊骇,反而由衷升起一股恭敬之心。暗想,朝廷怪不得派一个年纪悄悄的后生来当铜仁知府,确是有识人之明,我不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