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民国二十三年(1934)[第4页/共20页]
寿生先生是北大一个偷听生,他两次投考北大,都未曾被取,但他从不怨北大的不公道。他珍惜北大,也珍惜门生活动。
假定先生竟以“面前站着一其中门生”之名,必然要逼我说一点,那么,我说:第一步要尽力图夺谈吐的自在。
次年6月,明星电影公司拍成《啼笑人缘》第一集有声电影。影票一抢而光。但南京大剧场座无虚席以待开演之时,一群法警俄然突入影院,要求当即停映。明星电影公司只能向法院交了三万元,影片方得以放映。实在,这都是顾天为在背后捣的鬼,他见又未得逞,便再请黄金荣出面,活动内政手命令《啼笑人缘》停映。在上海滩,法律只是一个安排。后明星电影公司无法,只能请更大的黑帮老迈杜月笙出面调停,大状师章士钊任法律参谋,最后还是让大华电影公司敲了十万大洋竹杠,此案才宣布告终。呼呜,此不啻张恨水另一部小说是也。
萧洒的周作人,一样也有堕入俗事的时候,老三周建人早就离京到上海事情,鲁迅又携许广安定居上海,西三条的老母只能依托老二周作人了。
人有品德,报有报格,国有国格,三格不存,人将非人,报将非报,国将不国。
《啼笑人缘》连载后,社会上有传闻说,小说中刘将军抢沈凤喜为妾,是暗喻张学良。又传说张学良闻知,摆下鸿门宴,请张恨水到奉天,拟报此仇。张恨生果然有奉天之行,但张学良不但并未侵犯,反而以礼相待。宴会上谈笑风生,特别还提及关于《啼笑人缘》暗喻之谎言。张学良畅怀大笑:“无稽之谈!”然后当众授“东北边防司令部参谋”“百姓当局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参事”两职给张恨水。自此,每月给张恨水薪俸一百银圆。
令二人没想到的是,有过笔墨之争的朋友仇家,竟在日本的一次朋友集会时不期而遇,互睹尊颜。周作人在7月30日日记中,有“郭沫若君同其四女来访耀辰,共谈很久而去”的记录。而后又有多次会晤。从各自的日记可证,周、郭二人的恩恩仇怨有所消弭。
但乐无家不削发,不皈佛教没法衣。
约莫在1931年,“吾家予同”还称周作人“尚保持五四前后的风采”。周作人闻之,在给俞平伯的信中,称此语“大误”,并说“自审迩来思惟益销沉耳,岂另有五四时暴躁凌厉之气乎”。
3月,陈独秀身在上海狱中,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独秀文存》第十版,始无前例地印了两千册。后南京最高法院以“笔墨为叛国之鼓吹”终审判处陈独秀有期徒刑八年。
胡适主理的《独立批评》第二十四号上,专门颁发了傅斯年的《陈独秀案》,为陈氏辩白。指出陈独秀“背后无疑没有任何帝国主义,红色的或红色的”,要求当局“给他一个合法的公道的讯断”。被鲁迅多次抨击的傅斯年,在文中还为共产党魁首李大钊的捐躯正名,说“他死在帝国主义与张作霖合作的手中,死在百姓党‘清共’之前,但是他虽为共产党而死,也为百姓党的奇迹而死”。是被害,而不是“就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