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中)[第2页/共4页]
《山东省通志》、《清史稿》均有传。司寇,西周所置官,春秋、战国因循,
甚修润。李以故无此物[3],近抚按之,顺手而曲,殆如肉耎,骇而却走。旋
久[12],毛森立,如霜被于体。因大喊,遽走,颠床下,摇战莫能起。馆中
回视,则四足挪动,渐入壁中。又见壁间倚白梃[4],洁泽苗条。近扶之,腻
[8]啮:同“咬”。
安所得桃?不取,又恐为南面者所怒[10]。何如!”其子曰:“父已诺之,
[2]春凳,一种长条形的木凳。
念,何遽以孝服入人家[3]?正自皇惑,女子已出。细审之,年可三十余,颜
至今犹记之。后闻白莲教能为此术[18],意此其苗裔耶[19]?
乃奔,众亦奔。移时复聚,翁命多设□□以俟之。翼日[8],果复来。数矢齐
初为县试,登科后插手府试,最后插手院试,登科即为生员。郡,指济南,
[3]“何遽”句:孝服,即丧服。上白话“白布裹首”,可见是新丧。旧
发,物惧而遁。二三日竟不复来。麦既登仓,禾杂沓[9],翁命收积为垛,而
衣[11],麻绠束腰际,布裹首;以袖掩口,嘤嘤而哭,声类巨蝇。生傲视良
无所见,笑其魇梦之诬[11]。翁述其异,且言有血证焉。相与检视,如屋漏
【注释】
馀臭云。
言次,物忽缩其腹,细如管,几脱去。翁大愕,急力缚之,则又鼓其腹,粗
于碗,坚不成下;力稍懈,又缩之。翁恐其脱[3],命夫人急杀之。夫人镇静
翁亦大愦愦[14]!如此一线之绳,欲我附之,以登万仞之高天。倘中道断绝,
曰:“为桃故,杀吾子矣!如怜小人而助之葬,当结草以图报耳[17]。”坐
遂卒。后不复见。不知其何怪也。
[11]魇(yǎn掩)梦之诬:恶梦的幻觉。魇,恶梦,梦中惶恐。诬,以
长山安翁者[1],性喜操农功[2]。秋间荞熟[3],刈堆陇畔。时近村有
[9]禾(jiè皆)杂沓(tà沓):指荞麦稭狼藉在地。,庄稼稭秆。杂
[5]痿(wěi委):痿痹,肢体麻痹。
[1]大司寇:指李化熙,字五弦,长山(今山东邹平县)人。明崇祯进士,
[6]暴客:盗贼。[7]鬡(ning宁)须,髭须乱张,模样凶暴。
盗稼者,因命佃人[4],乘月辇运退场[5];俟其装载归,而自留逻守。遂枕
人闻声毕集,堂中人物杳然矣。据《聊斋志异》手底稿
堂上相顾数语。吏下宣问所长。答言:“能倒置生物[9]。”吏以白宫。少顷
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这里指藩司衙门。
然:皱眉愁苦的模样。
骸骨何存矣!”父又强呜拍之[15],曰:“我已失口,悔无及。烦儿一行。
肢体纷堕,无复存者。术人大悲,一一拾置笥中而合之,曰:“老夫止此儿,
[2]絷(zhi陟):绊缚马足,这里是拴缚的意义。
[10]“奔翁”“翁仆”之“翁”,底本井作“公”,据铸雪斋抄本改。
【注释】
翁[10]。翁仆,龁其额而去。共登视,则去额骨如掌,昏不知人。负至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