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1939年[第3页/共5页]
回到房间后,我换上了另一套衣服:雪纺裙,搭配的是带胡蝶袖的花衬衣。我把头发今后梳,用手理好,喷上定型剂,又踮起脚,核阅着床上方一面小镜子里的倒影。暮色当中,我看上去很糟糕,显得一本端庄,鼻梁上的每颗斑点都看得清楚。我取出一只小拉链袋,把质地轻柔的润肤霜涂到脸上,然后上了粉底,淡淡涂些胭脂,扑上粉,用一支褐色眼线笔掠过上眼睑,梳理睫毛,涂上珊瑚红唇膏,吸去多余的唇膏,再涂一回,又把阿谁金色小瓶放进了手袋。我打量着镜中的本身。我还是我,但不晓得为甚么,我觉很多了几分底气。
门厅里的人们一样惹人谛视。一名密斯站在前台旁,头戴一顶带面罩的玄色平顶帽,面罩遮住了半张面孔。她带着好几只红色皮箱,先摘下一只长长的玄色缎面手套,又摘下另一只。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妇人抱着一只毛茸茸的白狗,狗儿有双圆圆的黑眼睛。一个身穿晨号衣的男人正在前台打电话。一个戴单片眼镜、上了年纪的名流单独坐在绿色的双人沙发上,翻开一本褐色的小书凑到面前读。这些人看上去有的无聊,有的高兴,有的不耐烦,有的扬扬得意。但最首要的是,他们看上去都挺豪阔。此时现在,我很高兴本身没有穿些花里胡哨、招蜂引蝶的衣服――因为这类衣服仿佛正害得人们对莉莉和小艾定睛谛视,窃保私语。
莉莲对我微微一笑:“你还向来没有去过夜总会,对吧?”
艾米丽与我分开影院时,已经到了傍晚时分。我还一心沉浸在电影中,反而感觉实际糊口不太实在。我有种不成思议的感受,仿佛一脚迈出了屏幕,走上了街头。傍晚温和的光芒带着一抹粉色,氛围跟沐浴水一样和顺。
我的肚子一阵咕咕叫:“莫非不要先吃晚餐吗?”
我们走上熙熙攘攘的大街。这是个完美的傍晚:气候暖洋洋的,大道两旁的树木枝繁叶茂,绽绿吐翠。花盆已经关不住丛丛繁花,鲜花稍嫌富强,过于无拘无束,恰是隆冬最浓的一抹丽色。我们安步而行,我不由打起了精力。混迹在一大群陌生人中,我的心机不再放在本身身上(放在本身身上太有趣了),而是放到了身边的天下上。这统统跟我那规端方矩的实际糊口太不不异,的确跟一脚踏进了异国差未几。我的实际糊口有一套套按部就班的常例和步调:白日待在店里,六点吃晚餐,再度过一个温馨的早晨,要么学习,要么缝纫,不然就打桥牌。满嘴天花乱坠的理查德仿佛已经懒得再管我,但我并不在乎。芳华韶华来到多数会的街头,真是棒极了。
“你有某种气质……很眼熟。”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的脸上不由出现了红晕。
“这么说也对。”他说。
艾米丽打个哈欠:“嗯,电影好长啊。”
“我不这么以为。”
在我火线,他们三人安步穿过大厅,又是尖叫又是大笑,理查德用一只胳膊搂着莉莉的肩膀,另一只则紧搂着小艾的纤腰。“嘿,薇薇。”莉莉转头大声喊道,仿佛俄然记起了我在这里。“走这里!”理查德拉开通往酒吧的双扇门,向着空中一挥手,让暗笑私语个不断的小艾和莉莉进了门。他跟上前去,大门在他身后缓缓关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