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第2页/共2页]
张居正支吾道:“抄家与追赃二罪可并坐吗?三法司……”他欲言又止,低头不再说话。
“玄翁,不要再说话了,嗓子哑成如许。”张居正体贴肠说。
放下文牍,问:“诸公觉得如何?”
张居正走畴昔,拿过稿笺,道:“喔,是玄翁总结的刑官不职的各种表示。”说着,读了几条,“一,黩货鬻狱,这是贪墨之徒所为!2、务为推委。一日之事动经数日,一人之事动经数手,频年累月不能问结。这是贫乏担负!3、苟袭故事。有法律不讲,只取成例,徒积资格以待升转。这是不负任务!4、自发得是,固执固执。为证其是,对称冤者动辄加刑,务合己意。这是酷!5、媚上卖法。凡有权势者表示,抑或事关权势者,则畏于权势,不顾法律。这是小人行动!”
“时下为官者,压力是越来越大咯!”李春芳感慨道。
“北虏犯边,玄翁日夕筹策,尚未毕事,又主持朝审,可谓夜以继日,席不暇暖。”张居正道,“我观玄翁面带倦容,一脸怠倦,委实太劳累了,还是要重视保重身材啊!”
“冤主上控,言官论劾,控告陆缇帅任恶吏为虎伥,侦知官方谁家有钱,抓住他的小过即收捕,没其家,积财数百万;时严嵩父子擅权,陆炳无日不登其门,文武大吏遂争相求陆缇帅在严嵩面前为其美言,纳贿不成计,营别宅十余所,庄园田亩遍四方;为邀帝宠,媚官僚,竟丧芥蒂狂,致死忠良。”李春芳把三法司奏本说了一遍,“三法司审结,建言追论陆炳之罪,削去官阶,抄没财产,并予追赃。”
“兴化,法律不公,为天下人所诟病,我焦急啊!”高拱打断李春芳,哑着嗓子道,“今次参与其间方知,堂堂最高司法者,审案竟如此草率!故特奏请朝审分为二日,以尽其详;朝审时令人犯各尽其言,面察其情,非常经心。身材累事小,心累啊!”
李春芳、张居正、赵贞吉皆沉默无语。
“冤案累累!冤案累累啊!”高拱却停不下来,“此番朝审,重犯凡四百七十,审出冤者一百三十九,其他另有情冤而证佐不敷确实者,未敢开释。”他俄然提大调子,痛心疾首地说,“诸公,这还是三法司审过的案子啊!都是最高刑官办的案子啊!都是性命关天的案子啊!”
“来来来,我替玄翁说。”张居正主动走畴昔,拿太高拱手中的文牍,读道,“刑乃民命所系,刑部为司法之总。居其官者,使非法规精贯,则审狱判案,必不能当其情。然非久于其职,则经历未深,讲究未熟,欲其精贯,亦不成得。是以刑部、大理寺堂上官以下,当行久任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