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境小说网
会员书架
妙境小说网 >游戏竞技 >穿越历史,从远古到现代 > 第75章 我国封建社会初期~战国时代43

第75章 我国封建社会初期~战国时代43[第2页/共2页]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4、《定法》—2

武王身后昭襄王即位,穰侯(即魏冉,秦昭王时为丞相)越韩、魏东攻齐,五年秦都城未增加尺寸之地,以后被复封于陶邑;

官吏不该越职言事,是尊守职责;知而不听,是不以臣下的不对告于君(告状)。国君以天下人之线报酬其视听,所以是最聪明不过的。

而公孙鞅管理秦国:设揭露的条例,不告发罪犯者腰斩(同罪),告发罪犯者与斩敌首者同赏,匿藏犯法者与投降仇敌者同罚,告罪犯不实者须反坐(同罪);令公众每五家构成一伍,二伍构成一什(与后代保甲之法不异),使什伍相互伺察,一家有了奸(罪犯),九家应共同告奸(告发罪犯),若不告奸,十家连坐(同罪);

打了败仗则大臣遭到尊敬,地区增加了就分封给有功之臣,君主无术就不能察知罪犯。商君虽多次修法,人臣反而操纵其堆集的资财,根据强秦的资财数十年,未加强帝王的职位,勤修法固然厘清了宦海,却因君主无术,制止不了其祸害。”

法者,为官府体例法律,为公众制定科罚,对守法的人赐与赏识,对犯法的人赐与奖惩:这是为臣应当遵守(学习)的。

又有人发问:“君主用申子之术,而官府实施商君之法,能够吗?”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