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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我国封建社会初期~战国时代40[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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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百家散文(32)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美女相之。美女曰:“石也。” 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继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美女相之,又曰:“石也。” 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氏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令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 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以是悲也。” 王乃使美女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王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古人主之于神通也,一定“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但是有道者之不戮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行法,则浮萌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则神通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言也。则神通之士,虽至灭亡,道必非论矣。

楚国人卞和在楚山上获得一块璞玉,奉献给厉王。厉王让治玉的人鉴定这块璞玉。治美女说:“这是一块石头,不是璞。”

国君不能背逆大臣之意,不顾公众的非议,伶仃符合神通之言。神通之士已死,神通必定不被论定(赏识)。

武王又觉得卞和棍骗了他,判处卞和刖刑,斩断了他的右脚。武王身后,文王继位,卞和抱着璞玉在楚山下大哭,哭了三天三夜,泪哭干了眼里流出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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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玉是国君很想要的贵重之物,即便卞和所献的璞不是美玉,对王并无侵害,但是却斩断了两只脚才将璞评定为宝玉,赏识一块宝玉竟然如此困难!

译文(参考):

原文:

韩非几次夸大神通对封建君主的首要意义,以为,“人主之大物,不法例术也”(《难三》)。

文王让治美女管理这块璞,获得了一块宝玉。便将这块玉定名为“和氏之璧”。

但是神通之士以是未被殛毙,只是因为还没进献促进帝王奇迹的神通罢了。国君要用神通,则大臣就不得私行断案,摆布近臣就不敢卖权;

厉王觉得卞和棍骗了他,判处卞和刖刑,斩断了他的左脚。厉王身后,武王继位,卞和又把这块璞玉献给武王,武王让治美女鉴定这块璞玉,治美女又说:“这是一块石头,不是璞。”

官实施法治,则游民趋势于农耕,而游士就要冒上阵争战的伤害。神通成为给群臣和士民共同带来伤害(灾害)的东西。

文王听闻后,派人去调查,问卞和:“全天下受刖刑的人多啦,你如何哭得这么悲惨?” 卞和答道:“我不是哀思我遭到的刖刑,哀思的是把宝玉称为石头,反而怪我哄人,以是我才这么哀思。”

注释(见下一章)

商君(商鞅)助秦孝公变法图强,实施每十户相互伺察,若一家有了奸,九家可共同告奸(揭露),若不告奸,十家连坐(同罪);烧毁儒家的《诗》、《书》等教本,明法律;堵塞私门拜托(贿赂、走后门),赏有功于公家的人;制止不守本业而游散求官的人,荣贵耕、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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