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1)[第2页/共5页]
凡淮南、衡山二狱,所连引列侯、二千石、豪桀等,死者数万人。
初,淮南王安,好读书属文,喜立名誉,招致来宾方术之士数千人。其群臣、来宾,多江、淮间轻浮士,常以厉王迁死感激安。建元六年,彗星见,或说王曰:“先吴军时,彗星出,长数尺,然尚流血千里。今彗星竟天,天下兵当大起。”王心觉得然,乃益治攻战具,积款项。
秋,匈奴万骑入代,杀都尉朱英,略千馀人。
弘性意忌,外宽内深。诸尝与弘有隙,无近远,虽阳与善,后竟报其过。董仲舒为人廉直,以弘为从谀,弘嫉之。胶西王端娇纵,数犯法,所杀伤二千石甚众。弘乃荐仲舒为胶西相;仲舒以病免。汲黯常毁儒,面触弘,弘欲诛之以事,乃言上曰:“右内史界部中多贵臣、宗室,难治,非素重臣不能任,请徙黯为右内史。”上从之。
元狩元年己未,公元前一二二年冬,十月,上行幸雍,祠五畤,获兽,一角而足有五蹄。有司言:“陛下肃祗郊祀,上帝报享,锡一角兽,盖麟云。”因而以庆五畤,畤加一牛,以燎。久之,有司又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数,一元曰建,二元以长星曰光,今元以郊得一角兽曰狩云。”因而济北王觉得天子且封禅,上书献太山及其旁邑。天子以他县偿之。
赦天下。
衡山王上书,请废太子爽,立其弟孝为太子。爽闻,即遣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言“孝作輣车、锻矢,与王御者奸”,欲以败孝。会有司捕所与淮南谋反者,得陈喜于衡山王子孝家,吏劾孝首匿喜。孝闻“律:先自告,除其罪”,即先自告所与谋反者枚赫、陈喜等。公卿请拘系衡山王治之,王自刭死。王后徐来、太子爽及孝皆弃市,所与谋反者皆族。
议郎周霸曰:“高傲将军出,何尝斩裨将。今建弃军,可斩,以明将军之威。”军正闳、长史安曰:“不然。《兵法》:‘小敌之坚,大敌之禽也。’今建以数千当单于数万,力战一日馀,士尽,不敢有贰心,自归,而斩之,是示后无反意也,不当斩。”大将军曰:“青幸得以肺腑待罪过间,不患无威,而霸说我以明威,甚失臣意。且使臣职虽当斩将,以臣之尊宠而不敢自擅诛于境外,而具弃世子,天子自裁之,于以见为人臣不敢擅权,不亦可乎?”军吏皆曰:“善!”遂囚建诣行在所。
夏,四月,赦天下。
是岁,失两将军,亡翕侯,军功未几,故大将军不益封,止赐令媛。右将军建至,天子不诛,赎为庶人。
汉纪十一(起强圉大荒落,尽玄黓阉茂,凡六年)
丁卯,立皇子据为太子,年七岁。
元狩二年庚申,公元前一二一年冬,十月,上幸雍,祠五畤。
初,张骞自月氏还,具为天子言西域诸百姓风:“大宛在汉正西,可万里。其俗土著,种田;多善马,马汗血;有城郭、室屋,如中国。其东北则乌孙,东则于竗。于竗之西,则水皆西流注西海,其东,水东流注盐泽。盐泽潜行地下,其南则河源出焉。盐泽去长安五千里。匈奴右方居盐泽以东,至陇西长城,南接羌,鬲汉道焉。乌孙、康居、奄蔡、大月氏,皆行国,随畜牧,与匈奴同俗。大夏在大宛西南,与大宛同俗。臣在大夏时,见邛竹杖、蜀布,问曰:‘安得此?’大夏国人曰:‘吾贾人往市之身毒。’身毒在大夏东南可数千里,其俗土著,与大夏同。以骞度之,大夏去汉万二千里,居汉西南;今身毒国又居大夏东南数千里,有蜀物,此其去蜀不远矣。今使大夏,从羌中,险,羌人恶之;少北,则为匈奴所得;从蜀,宜径,又无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