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投奔[第2页/共2页]
书房的门半掩着,她仍然能够瞥见内里阿谁清俊的身影,正端坐在书案前看动手里的公文。听到喧华声,他抬开端,那张让她魂牵梦萦的俊脸上较着带着些许不耐。
结果不消言语,一顿噼里啪啦后,我们的花大蜜斯已经站在了衙门里的书房门口。
世人不由哈哈大笑起来,纷繁道:“不错,不错,是这个事理。哎,那采花贼到底长甚么模样呀?”
另有三四个上了年纪的白叟,他们一边慢悠悠的填动手里的旱烟袋子,一边兴趣勃勃的听那平话先生胡扯。
平话先生是个肥胖的中年人,颌下留着短短的髯毛,穿戴一身陈旧的深蓝布褂子,肩膀上还打着两块不太显眼的布丁。
花怜月领着大双,小双七转八转,竟然来到了县衙门口。
“哎哎哎,我但是传闻那采花贼表面看着与凡人无异,可因为天生那物件奇大,没有女人受得了,他才会去采花的。”世人哄堂大笑,有几个半大小子懵懵懂懂的问究竟是何物,更加引发一片鄙陋的嘲笑。
不管李若兰再如何依依不舍,花怜月还是带着大双,小双果断的分开了胡府。只是拜别前,她甚么都没有对李若兰说,反而给她留下了那只残破的小奶猫。有些事情做,寂寂无聊的日子总能好打发些,偶然候能够含混的幸运着,总比复苏的痛苦要好。
连着吃了两大碗,她才摸着圆鼓鼓的小肚皮,一脸满足的道:“走,我们找落脚的处所去。”
“都说那采花贼有一手奇活,他走在路上不管看中哪家的女人媳妇,只要一拍人家的肩头,阿谁女人就会乖乖的跟他走......”
他明天说的,是江南第一采花贼的故事。
“为甚么?”三番两次受阻,花怜月心中升起一丝猜疑,她的神采渐突变得丢脸起来。
就见他坐在一个茶摊上,面前摆着半碗浑浊的茶水,正说的口沫横飞。在他的四周堆积了一堆人,大多是衣裳褴褛的半大小子。也有歇脚的货运伴计与无所事事的闲汉,他们望着平话先生的眼睛里都充满了激烈的猎奇。
“卖豆腐脑,又香又甜的豆腐脑.......”
目睹李府的乌木大门当着她们的面重重关上,背着两只大承担的大双有些忧心的问道:“蜜斯,我们现在去哪?”
这主仆三人本就是欢脱的性子,压抑了这么久,实属可贵。本日终究走出李府,那欢畅劲如同从监狱中脱身,天然要吃吃喝喝玩个痛快。
花怜月一见,倒了乐了,本来也算是半个熟人。她也扬起手摆了摆,极其热忱的号召道:“阿达!你们家霍大人在内里吗?”
“不找霍大人你还硬往内里闯甚么,当衙门是你家绣房呀!”分歧于阿达的小声劝说,另一个衙役的话听着可有些不客气了。
大双也听了一耳朵采花贼的趣事,她不由担忧的小声问道:“我们走了,那若兰蜜斯该如何办?”花怜月没有出声,黑亮如宝石的眸中却闪过一丝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