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投奔[第1页/共2页]
“不找霍大人你还硬往内里闯甚么,当衙门是你家绣房呀!”分歧于阿达的小声劝说,另一个衙役的话听着可有些不客气了。
小双不甚在乎的道:“我们手头有银子,天然那里都去得!”
花怜月手里掂着荷包子,眼睛却咕噜的乱转起来。转眼,她就将荷包子塞进小双手里,挑眉滑头的笑道:“这个你收起来,我自有好去处。”
“又出去了?”花怜月秀眉微微一蹙,她抬步上了台阶,正想跨过那高高的门槛。阿达与别的阿谁衙役忙过来,拦住了她的来路。
平话先生面不改色的道:“你老想呀!这采花贼如果没有拍花子的本领,他能祸害那么多年青女人?”
连着吃了两大碗,她才摸着圆鼓鼓的小肚皮,一脸满足的道:“走,我们找落脚的处所去。”
热腾腾,白嫩嫩,颤微微的豆花已经筹办好了。甜的加了干桂花与蜂蜜,咸的加了花生碎,脆虾米,绿葱花,再淋上一勺黑亮的酱汁。那味道,滑嫩适口,让人爱不释口。
“都说那采花贼有一手奇活,他走在路上不管看中哪家的女人媳妇,只要一拍人家的肩头,阿谁女人就会乖乖的跟他走......”
另有三四个上了年纪的白叟,他们一边慢悠悠的填动手里的旱烟袋子,一边兴趣勃勃的听那平话先生胡扯。
“蜜斯,蜜斯,我想喝豆腐脑!”小双起首欢乐的叫道。
大双也听了一耳朵采花贼的趣事,她不由担忧的小声问道:“我们走了,那若兰蜜斯该如何办?”花怜月没有出声,黑亮如宝石的眸中却闪过一丝异彩。
他明天说的,是江南第一采花贼的故事。
花怜月寂然的宣布道:“银子没了!”实在她不是丢了,只是她心口堵得慌,下认识的不想要那些银子。总感觉那些银子如果拿在手里,本身也成了虎伥之一。
“卖冰糖葫芦......”
阿达一脸难堪的道:“花女人,我们霍大人真不在,要不你还是下次再来吧!”
平话先生是个肥胖的中年人,颌下留着短短的髯毛,穿戴一身陈旧的深蓝布褂子,肩膀上还打着两块不太显眼的布丁。
结果不消言语,一顿噼里啪啦后,我们的花大蜜斯已经站在了衙门里的书房门口。
就见他坐在一个茶摊上,面前摆着半碗浑浊的茶水,正说的口沫横飞。在他的四周堆积了一堆人,大多是衣裳褴褛的半大小子。也有歇脚的货运伴计与无所事事的闲汉,他们望着平话先生的眼睛里都充满了激烈的猎奇。
目睹李府的乌木大门当着她们的面重重关上,背着两只大承担的大双有些忧心的问道:“蜜斯,我们现在去哪?”
花怜月笑眯眯的道:“去吧,去吧,我也要,一碗甜的,一碗咸的。记得咸的那碗让老板多撒些脆虾米。我要在这里听先平生话!”
“不消急!”小双忙在本身的承担里掏了一阵,取出一个荷包来。她笑眯眯的道:“前次在五福楼吃全湖宴,萧老板充公我们的银子,都在我这里收着呢!充足我们用一阵子。”
花怜月不解的道:“你们这是做甚么?”
世人不由哈哈大笑起来,纷繁道:“不错,不错,是这个事理。哎,那采花贼到底长甚么模样呀?”
花怜月一见,倒了乐了,本来也算是半个熟人。她也扬起手摆了摆,极其热忱的号召道:“阿达!你们家霍大人在内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