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第2页/共2页]
即便对方看上去没有歹意,最没规矩的这个大汉言语固然不太客气,可也和其别人一样诚恳的站在那破栅栏内里,并没有随便踏入,但是林森免不了还是有些防备的,荒郊田野又是敌强我弱,他必定放心不下啊。
“兀那小子!”一个打雷般的声音蓦地响起,吓的林森就是一颤抖,差点把手里的叫花鸡全部扔出去。
“如此,叨扰了。”一帮子大汉再不游移,全都走了出去,本就不大的院子立马被塞的满满铛铛的。
并且之前差点饿死的窘境总在时候提示着他,让他忍不住对本身抠门了一些,哪怕是吃食也要算计着用,能省一点是一点啊,下一次抓到猎物还不必然是甚么时候呢,可不敢随便华侈了。
你们是不是好人都还没搞清楚呢,并且我跟你很熟吗?我这粮食好不轻易才到手的,凭甚么接待你啊。
“小子固然家贫,山泉水还是不缺的,各位郎君请随便。”林森指了指储水的处所。
“哪个闲的蛋疼的玩意,竟然把你家锅盖用浆糊给黏上了?某家去给你切开去。”领头大汉一句话,差点让林森把嘴里的饭全喷出去,还是用力咳嗽了两下这才顺过气来。那些保护和那黄脸大汉也都很无语的模样。
被绑了个四脚朝天的兔子,就算是临时逃过了一劫,能够到中间去享用它最后的光阴了,不过迟早它这一斧子是跑不了的。
不知甚么时候竟然已经有一帮大汉,站到了自家那勉强站立着的一圈栅栏内里,喊话的无疑就是站在最前面阿谁彪形大汉了。这体型让人第一眼就会和虎背熊腰联络起来,如何也得二百多斤乃至三百斤的重量,看着确切很有威慑力。
林森不再理睬他们,撕下一条鸡大腿来,满足的塞进了嘴巴里,细心咀嚼起了此中的甘旨。吃一口鸡肉,喝一口小米粥,再来一口野菜,真是美滴很。
这俩较着就是这一行人的主事人了,从后边那一圈一样彪悍的家伙模糊把两人保护起来的架式就能看出来了。
沉醉的大吸几口香气后,林森不客气的就把手伸向了最为肥美的鸡大腿。
“兀那小子,你家就是如许的待客之道吗?你本身吃着让某等在这干看着?”那领头大汉有些不忿的对林森呼喊道。
“小郎君或许对某等有些曲解,某家秦叔宝,这是某贤弟程知节,某等此来终南山是见一名故交的,绝非甚么歹人。
至于两个硬菜一起吃,想想就好。林森固然有了一些银钱傍身,可那连几两香料都换不到,其他的寻求就差的更远了。
稳了稳心神后,林森愤怒的看了畴昔,打搅一个吃货享用本身的美食,的确罪无可赦好吧。
至于那领头大汉吞口水的声音,和肚子里那打鼓普通的动静,林森就权当没听到好了,谁让他刚才打搅本身用饭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