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第1页/共2页]
至于两个硬菜一起吃,想想就好。林森固然有了一些银钱傍身,可那连几两香料都换不到,其他的寻求就差的更远了。
山下土肥呦地呀地五亩啊……五亩良田呦种点啥……”林森一边唱着本身改编过的歌,一边乐颠颠的朝家里走去,本来难走的山路在他眼里都变得敬爱了起来,乃至另有表情时不时停下来看一下四周的原始美景。
只是某等走的仓猝,又没带甚么吃食在身,见小郎君厨艺了得,这才厚颜想要搭个伙。
温饱题目处理了,不免就有些那方面的需求啊,就这鸟不拉屎的处所,能碰到个母的那还不得抓紧机遇。
把火堆移到一旁,林森敲开了变硬的泥壳,再细心的扒开荷叶,一种无以言表的肉香味顿时钻进了林森的鼻子里。
“哪个闲的蛋疼的玩意,竟然把你家锅盖用浆糊给黏上了?某家去给你切开去。”领头大汉一句话,差点让林森把嘴里的饭全喷出去,还是用力咳嗽了两下这才顺过气来。那些保护和那黄脸大汉也都很无语的模样。
“兀那小子!”一个打雷般的声音蓦地响起,吓的林森就是一颤抖,差点把手里的叫花鸡全部扔出去。
“这位小郎君请了,可否容某等在此歇歇脚,讨碗水喝?”那黄脸大汉拍了拍领头男人的肩膀,表示让他来开口。对于林森的防备他看在眼里,倒是也没感觉奇特。
并且之前差点饿死的窘境总在时候提示着他,让他忍不住对本身抠门了一些,哪怕是吃食也要算计着用,能省一点是一点啊,下一次抓到猎物还不必然是甚么时候呢,可不敢随便华侈了。
稳了稳心神后,林森愤怒的看了畴昔,打搅一个吃货享用本身的美食,的确罪无可赦好吧。
这俩较着就是这一行人的主事人了,从后边那一圈一样彪悍的家伙模糊把两人保护起来的架式就能看出来了。
你们是不是好人都还没搞清楚呢,并且我跟你很熟吗?我这粮食好不轻易才到手的,凭甚么接待你啊。
他对填满粮缸这事已经变成一种执念了,只要差点饿死过的人才气逼真的明白这类执念。
别跟林森说“兔兔辣么敬爱,你为甚么要吃兔兔?”,真有个妹子跑来跟林森这么说,他必定先肯定下对方是不是兔子精变得,然后就不客气的打晕了扛回家。
至于那领头大汉吞口水的声音,和肚子里那打鼓普通的动静,林森就权当没听到好了,谁让他刚才打搅本身用饭来着。
被绑了个四脚朝天的兔子,就算是临时逃过了一劫,能够到中间去享用它最后的光阴了,不过迟早它这一斧子是跑不了的。
谨慎的弄了点小米出来放进陶罐里先煮着,林森又跑出去搞了些近似野蒜野葱的野草返来,用大斧子顺手劈了些木钎子出来串好,一样放到了火上烤着。
“一条巷子呦通呀通我家……我家住在呦南呀南山下……
在他身后一个别型不比他差多少,只是神采蜡黄有点病态的大汉悄悄耸峙在那,就像是一柄将要出鞘的宝剑普通,气势凌厉的很。
这食品相对充沛些了吗,像林森如许的吃货天然就不肯意持续虐待本身的胃口了,固然烹调的体例还是简朴了一些,但总比生啃要好一些不是,就是这么看着都会感受食欲大振,更何况另有香味不竭的飘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