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朝花夕拾 (3)[第4页/共4页]
赛会固然不像现在上海的旗袍,北京的谈国事,为当局所制止,但是妇孺们是不准看的,读书人即所谓士子,也大略不肯赶去看。只要游手好闲的闲人,这才跑到庙前或衙门前去看热烈;我关于赛会的知识,多数是从他们的论述上得来的,并非考据家所贵重的“眼学”。但是记得有一回,也亲见过较盛的赛会。开首是一个孩子骑马先来,称为“塘报”;过了好久,“高照”到了,长竹竿揭起一条很长的旗,一个汗流浃背的胖大汉用两手托着;他欢畅的时候,就肯将竿头放在头顶或牙齿上,甚而至于鼻尖。其次是所谓“高跷”,“抬阁”,“马头”了;另有扮犯人的,红衣桎梏,内里也有孩子。我当时感觉这些都是驰名誉的奇迹,与闻其事的即满是大有运气的人,——大抵恋慕他们的出风头罢。我想,我为甚么不生一场沉痾,使我的母亲也好到庙里去许下一个“扮犯人”的心愿的呢?……但是我到现在终究没有和赛会产生干系过。
但是,对于阳间,我终究已经歌颂过了,没法追改;虽有“言行不符”之嫌,但确没有受过阎王或小鬼的半文补助,则差能够自解。总而言之,还是仍然写下去罢:
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怜悯。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欢畅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洞穴,要将他埋掉了。申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窘蹙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分歧: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像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