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朝花夕拾 (1)[第2页/共4页]
这十篇就是从影象中抄出来的,与实际内容或有些分歧,但是我现在只记得是如许。体裁大抵很混乱,因为是或作或辍,经了九个月之多。环境也不一:前两篇写于北京寓所的东壁下;中三篇是流浪中所作,处所是病院和木工房;后五篇却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的楼上,已经是被学者们挤出个人以后了。
一九二七年蒲月一日,鲁迅于广州白云楼记。
我有一时,曾经多次忆起儿时在故里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适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勾引。厥后,我在久别以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唯独在影象上,另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或许要利用我平生,使我不时反顾。
这是幸运的,我想,幸而老虎很性急,不然从桂树上就会趴下一匹老虎来。但是究竟很怕人,我要进屋子里睡觉去了。夜色更加黯然;桂叶瑟瑟地作响,轻风也吹动了,想来草席定已微凉,躺着也不至于烦得翻来复去了。
实在人禽之辨,本不必如许严。在植物界,固然并不如前人所胡想的那样温馨自在,但是噜苏造作的事总比人间少。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辩口语。虫蛆或许是不洁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鸣狷介……
比方人们当共同之前,也很有些手续,新的是写情书,少则一束,多则一捆;旧的是甚么“问名”“纳采”,叩首作揖,客岁海昌蒋氏在北京停止婚礼,拜来拜去,就实足拜了三天,还印有一本红面子的《婚礼节文》,《序论》里大发群情道:“平心论之,既名为礼,当必沉重。专图简易,何用礼为?……但是世之有志于礼者,能够兴矣!不成退居于礼所不下之庶人矣!”但是我毫不活力,这是因为不必我参加;是以也可见我的仇猫,来由实在简简朴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原因。人们的各种礼式,局外人能够不见不闻,我就满不管,但如果当我正要看书或睡觉的时候,有人来勒令朗读情书,作陪作揖,那是为侵占起见,还要用长竹竿来抵抗的。另有,平素不大来往的人,忽而寄给我一个红帖子,上面印着“为舍妹出阁”,“小儿完姻”,“敬请观礼”或“阖第光临”这些含有“凶险的表示”的句子,使我不费钱便总感觉有些过意不去的,我也不非常欢畅。
传闻西洋是不很喜好黑猫的,不晓得可确;但Edgar Allan Poe的小说里的黑猫,却实在有点骇人。日本的猫长于成精,传说中的“猫婆”,那食人的惨酷确是更可骇。中国古时候固然曾有“猫鬼”,迩来却很少听到猫的兴妖捣蛋,仿佛古法已经失传,诚恳起来了。只是我在童年,总感觉它有点妖气,没有甚么好感。那是一个我的幼时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树下的小板桌上乘凉,祖母摇着芭蕉扇坐在桌旁,给我猜谜,讲古事。俄然,桂树上沙沙地有趾爪的爬搔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将祖母讲着的话打断,另讲猫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