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1页/共3页]
办事员猜疑地目送我上楼。楼梯光芒阴暗,氛围沉闷。到处满盈着难闻的霉味。爬到五楼时有个穿戴寝衣的女人把门翻开,她顶着乱蓬蓬的头发,冷静地看着我走过。最后我终究爬到七楼,敲了敲三十二号房的门。房间里传来一阵响动,房门被翻开了一半。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站在我面前。他没有说话。他明显没有认出我是谁。
“你不记得我啦。本年七月我曾在你家吃过晚餐。”
“斯特里克兰先生住在这里吗?”我问。
我出来了。内里空间非常小,摆了几件法国人所谓的路易・菲利普气势[57]的家具,显得特别拥堵。那张木头床倒是很大,上面摆着鼓鼓囊囊的红色鸭绒被;别的另有一个大衣橱、一张圆桌、一个很小的洗漱台,和两张裹着红色布面的沙发椅。统统物品都是肮脏破败的。麦克安德鲁上校言之凿凿地描述的那种奢糜浮华本来连个影子都没有。斯特里克兰把堆在一张沙发椅上的衣服丢到地板上,我坐了上去。
我骇怪莫名,半晌说不出话来。
“他在吗?”
但我此次观光不无激动听心之处,跟着巴黎越来越近,我的情感逐步高涨起来。我也站在演戏的态度上对待本身,我很喜好我扮演的角色:一个负担重托的朋友,筹办将误入歧途的丈夫带归去,交给豁达漂亮的老婆。我决定第二天傍晚再去见斯特里克兰,因为我出自本能地感遭到和他见面的时候必须颠末精挑细选。打动别人豪情的事放到午餐之前做是很难见效的。归正当年我本身老是沉浸在爱情的幻象里,但只要喝过下午茶以后,我才气设想结为连理的幸运。
办事员看了看前台里一块木板。
“只要先生一小我。”
“你找我有甚么事呢?”
我想不如趁机再问他一件事。
我跟他通了姓名。我尽量装出轻松随便的模样。
抢先走下楼梯时,我在想阿谁茶社女郎不晓得出了甚么事。他们闹翻了吗?或者他的豪情已经消逝?他不太能够整整筹办了一年,破釜沉舟地冲到巴黎来,只是为了过上我看到的这类糊口。我们走上克利希大道[60],选了家大咖啡馆,从人行道上很多桌子中随便挑了一张坐下。
“他没把钥匙留下。你本身上去看看吧。”
他戴上一顶需求洗濯的圆弁冕。
我在旅途中细心地考虑了这桩差事,内心不无顾虑。因为看不见斯特里克兰太太那副痛不欲生的模样,现在我能够更沉着地对待这件事。我发明她的举手投足很有自相冲突之处,这让我感到大惑不解。她确切非常哀痛,但为了激起我的怜悯,她竟然会将哀痛演出给我看。她的痛哭流涕明显是颠末经心筹办的,因为她在身边放了大量的手帕,我特别佩服她的深谋远虑,但回想起来,这或许会让她的眼泪没有那么动听。我没法肯定她但愿她的丈夫回家,是因为还爱着她丈夫,还是因为惊骇人言物议。我忍不住思疑在她支离破裂的内心,除了伉俪反目形成的酸楚,是否也稠浊着虚荣心受损带来的痛苦――这类动机在年青的我看来是很光荣的。当时候我尚未明白人道是多么的悖谬,我还不晓得竭诚诚心底下或许埋藏着矫揉造作,高风亮节背后能够藏匿着卑鄙无耻,也不晓得恶棍恶棍内心或许存留着良善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