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9章[第3页/共3页]
第六条庇护消耗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国度鼓励、支撑统统构造和小我对侵害消耗者合法权益的行动停止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该当作好保护消耗者合法权益的鼓吹,对侵害消耗者合法权益的行动停止言论监督。
第十一条消耗者因采办、利用商品或者接管办事遭到人身、财产侵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力。
消耗者有权按照商品或者办事的分歧环境,要求运营者供应商品的代价、产地、出产者、用处、机能、规格、品级、首要成分、出产日期、有效刻日、查验合格证明、利用体例申明书、售后办事,或者办事的内容、规格、用度等有关环境。
第一章总则
第十八条运营者该当包管其供应的商品或者办事合适保障人身、财产安然的要求。对能够危及人身、财产安然的商品和办事,该当向消耗者作出实在的申明和明白的警示,并申明和标明精确利用商品或者接管办事的体例以及制止风险产生的体例。
运营者供应的矫捷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潢装修等办事,消耗者自接管商品或者办事之日起六个月内发明瑕疵,产生争议的,由运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任务。
第四条运营者与消耗者停止买卖,该当遵守志愿、划1、公允、诚坚信誉的原则。
第十七条运营者该当听打消耗者对其供应的商品或者办事的定见,接管消耗者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