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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使节[第3页/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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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楚人先歃。[9]

这时,郑人不管如何告饶都不管用。满腔仇恨的晋文公放出话来:把叔詹交给我,我就撤兵。

不过蔡灵公被杀,却不因为弑君,而在对楚国不忠。他服侍的楚君,恰好又是灵王。前面说过,谥号为灵的都有题目,比如与夏姬偷情又被夏姬之子杀掉的陈灵公,因为吃王八起胶葛而被杀掉的夏姬之兄郑灵公,派刺客暗害大臣反被杀掉的晋灵公,做事不靠谱派寺人去处战俘传达号令的齐灵公等等。现在蔡灵公碰到了楚灵王,当然不灵,该死他不利。

晋文公说:你讲!

是以吕甥跟穆公的对话,便很有看点。

他娶的是郑国大夫公孙段的女儿。

当然,助理的话说得很委宛,他想要一根腰带。

嘿嘿,弱国岂能无交际?

烛之武的做法是对的。因为这个时候,做晋文公的事情已无济于事,只能釜底抽薪,策反秦穆公。但,动之以情没有效,晓之以理也不成。能够压服秦穆公的,只要短长。

亲迎就得进城,以是郑国发急。

究竟上,子围来郑国,主如果停止国事拜候,然后插手在郑国境内停止的十一国集会。当时诸侯的会盟有两种:一种叫“乘车之会”,不带兵;一种叫“兵车之会”,带兵。公元前639年宋襄公大会诸侯,商定的就是乘车之会,楚成王却带了兵去,成果宋襄公做了俘虏。

但,要价则是必定的。

春秋晚期的小国就难说了。好一点的,是虽不亡国,但要变成附庸。再差一些,是败北国的臣民被迁出故国,到其他处所定居。更差的,是他们都成为仆从,被当作夫役、贡品或商品。当然,他们也能够被团体掳往克服国,有如当年犹太人的“巴比伦之囚”。运气不好的国君或储君,则能够血溅礼器,尸横祭坛,成为刀下之鬼。

杀了我吧,杀了我吧!

第一笔账,是灭亡郑国对秦有没有好处。烛之武的结论是没有。因为秦国和郑国之间,隔着晋国。就算秦晋两国朋分郑国,秦国获得的也是一块飞地。飞地很难真正占有。最后的成果,必将便宜了晋。晋国占便宜,就是秦国吃大亏,还要搭上财力物力,发兵动众,何必呢?

他的运气不错。因为这时的楚君,还不是灵王,而是庄王。庄王不但没有采取某些人的建议灭亡郑国,反发展兵三十里,才跟郑国签订战役条约。[15]

子围是楚国的令尹。令尹,是春秋战国期间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最高长官,相称于后代的宰相,大多由王子乃至储君来担负。实际上,子围就是前任楚君康王的弟弟,现任楚君郏敖的叔叔。并且,也就在这年年底,他即位为楚王,即楚灵王。如许一名流物,当然非同普通。

公元前531年,也就是蔡灵公弑君以后十二年,此公被楚灵王骗到某地,灌醉后活捉,然后杀掉。与此同时,楚灵王派兵包抄蔡国,蔡国太子带领国人英勇抗战,最后因力不能支而城破被俘,楚灵王竟把他杀了祭奠社神。[14]

以是,必须保住叔孙豹。保住叔孙豹,就是保住一种时令,一种精力。有这类时令和精力,就是男人汉大丈夫。男人是会遭到恭敬的,哪怕他不是使者,乃至还是对方恨之入骨,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仇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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