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King是当之无愧的王[第2页/共2页]
雷斯很有些无语,King比来一段时候对牡蛎的爱好,的确达到某种狂热的境地。
“啰嗦!在南城的地界上,没人敢对我动手。”
“大情圣卡萨诺瓦的毕生之至爱,就是牡蛎,这家伙能一天周游在十数美女身边的法门就是,归功于每日生吞40只牡蛎,以是牡蛎对男人而言,是金枪不倒的催情圣品。”
墨梅会馆那天早晨,她偶然闯进他的房间,他就认出这个女人就是南城鼎鼎大名的方漪澜。
他享用地眯起了眼眸,铅灰色的眼睛,光芒暗抑。
为了方漪澜,King可谓是用心良苦。
“雷斯,你晓得为甚么有这么多男人,为了牡蛎而猖獗?”
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溢出的汁液,行动勾魂非常。
御景宸悄悄拨弄着右手小指间的黑宝石戒指。
“还真巧!”
再说,南城是他的地界,在他的地盘上对他动手,这是笨拙到了顶点的行动。
坐在他身边的雷斯,不附和的看着他,“King,您不该随便将车窗放下来的。”
维克多此人凶险放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在南城的地界上,King就是当之无愧的王。
雷斯敛下思路。
别看他在女人身上荒唐,实在很有几分离腕,不然也不会被莫罗斯至公如此宠嬖。
“维克多还是没有放弃调查方漪澜的身份和行迹吗?”
雷斯不由有些腹诽,还觉得自家主子,会像大情圣卡萨诺瓦那样,每日生吞四十只牡蛎呢。
雷斯真的不敢再胡思乱想了。
即便这里是Z国又如何样?
他看上的东西,即便不择手腕也要弄到手。
“方漪澜和沈智阳有婚约?”
尾指并分歧适佩带嵌镶的戒指,但这枚戒指是为方漪澜量指订做,他只要尾指才气勉强戴得上。
御景宸拿起方漪澜的质料翻看,头也不抬的说道,声音凉薄冰冷,令民气惊。
雷斯摇点头,不敢随便测度,他话中的意。
“维克多求了莫罗斯公爵,不过因为我们动手快,他们甚么也没有查到。”
雷斯刻毒的脸有些微微发红。
以是,才会听任她拿着利器,抵在脖颈间,和她玩了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
御景宸将半透明的牡蛎肉吞食,入口暖和却带有劲道,并且回味悠长。
似是想到了今后,美好销魂的【性】福糊口,脸上暴露愉悦的笑容来。
后视镜里,女人削瘦高挑的身材,被拉得老远,垂垂恍惚,垂垂不见。
御景宸喝下牡蛎腥咸的汁水,神采昳艳横生更加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