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King是当之无愧的王[第1页/共2页]
“维克多还是没有放弃调查方漪澜的身份和行迹吗?”
King不近女色,这么多年来,多少试图靠近他,挑起他情-欲的女人,终究只要落得暗澹结束的了局。
“啰嗦!在南城的地界上,没人敢对我动手。”
一身玄色的衬衫,烘托着他如同汉白玉雕的体格,更显得气质冷硬凉薄。
任何胆敢冲犯他权威的人,都将支出血的代价。
“方漪澜和沈智阳有婚约?”
过程很风趣,成果也很美好。
足以见得这个女人已经挑起了他的兴趣。
“不要觉得,我不晓得你内心在想甚么。”
雷斯仍然不附和,“谨慎为上。”
后视镜里,女人削瘦高挑的身材,被拉得老远,垂垂恍惚,垂垂不见。
“维克多求了莫罗斯公爵,不过因为我们动手快,他们甚么也没有查到。”
御景宸将重视力放到车座前餐桌上的一盘牡蛎。
雷斯摇点头,不敢随便测度,他话中的意。
特别是方漪澜已经卷入了他和莫罗斯家属的恩仇当中。
御景宸用刀尖剔出牡蛎肉,悄悄吹了一口气,牡蛎的黑鳃微微颤抖抖缩起来。
King是踩着尸山血海登上御氏掌权者的王座,不晓得有多少人暗中窥测着他的性命。
车窗缓缓合上——
很明显,鲜美柔滑的牡蛎,让他想到了某天早晨,某些忌讳美好的经历。
雷斯很有些无语,King比来一段时候对牡蛎的爱好,的确达到某种狂热的境地。
墨梅会馆那天早晨,她偶然闯进他的房间,他就认出这个女人就是南城鼎鼎大名的方漪澜。
每日五只牡蛎对付一个女人,充足他日日风骚,夜夜歌乐!
雷斯不由有些腹诽,还觉得自家主子,会像大情圣卡萨诺瓦那样,每日生吞四十只牡蛎呢。
雷斯刻毒的脸有些微微发红。
“还真巧!”
不晓得为甚么,雷斯感受King有些不悦。
以是,才会如此钟爱牡蛎这类奇特的食品?
似是想到了今后,美好销魂的【性】福糊口,脸上暴露愉悦的笑容来。
维克多此人凶险放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微微眯起的眼睛,带着入骨的妖孽。
他享用地眯起了眼眸,铅灰色的眼睛,光芒暗抑。
但是,内心还是忍不住猜想,莫非King那方面的才气……
御景宸喝下牡蛎腥咸的汁水,神采昳艳横生更加愉悦。
雷斯真的不敢再胡思乱想了。
御景宸放动手中精美的银刀,用餐巾拭了拭嘴角,“让厨房今后每天早上,都为我筹办五只牡蛎!”
别看他在女人身上荒唐,实在很有几分离腕,不然也不会被莫罗斯至公如此宠嬖。
颠末特别制作的生蚝,美好的口感,带着销-魂的滋味,只要晓得妙处的人,才气感遭到它的魅力。
“大情圣卡萨诺瓦的毕生之至爱,就是牡蛎,这家伙能一天周游在十数美女身边的法门就是,归功于每日生吞40只牡蛎,以是牡蛎对男人而言,是金枪不倒的催情圣品。”
在南城的地界上,King就是当之无愧的王。
以是,当日维克多退走以后,他就命人改了方漪澜的相干信息,以及统统能够被维克多查到身份的质料。
车窗缓缓降下,站在路边的恰是墨梅会馆与他一夜缠绵的女人。
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溢出的汁液,行动勾魂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