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第1页/共3页]
治国者不敢侮於鳏寡,而况於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於臣妾,而况於老婆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开宗明义章第一
子曰:教民敬爱,莫善於孝。教民礼顺,莫善於悌。移风易俗,莫善於乐。安上治民,莫善於礼。礼者,敬罢了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谓之要道也。
昔者天子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於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於不义。故当不义,则天不成以不争於父,臣不成以不争於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卿大夫章第四
刑於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纪孝行章第十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於人,敬亲者不敢慢於人。爱敬尽於事亲,而德孝加於百姓,
「夫孝,始於事亲,中於事君,终於立品。」
「身材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操行道,立名於后代,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天子章第二
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平。
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贤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本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别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别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於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
感到章第十六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广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顺可移於长。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是以行成於内,而名立於后代矣。
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事君章第十七
谏诤章第十五
仲尼居,曾子持。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训天下,民用敦睦,高低无怨,汝知之乎?」
在上不骄,高而不包。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包,以是长守贵也。满而不溢,以是长守富也。繁华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哀,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贤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簋而哀戚之。擗踊抽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奠,以时思之。肇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未完待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