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锋芒[第2页/共2页]
输字还没出口,贺祈的长刀已到了他胸前。
黑痣少年一见敌手是贺祈,头皮一麻。军鼓一响,便抢着张口说道:“这场不消比了,我认……”
平西侯的特长兵器是长枪,从兵器架上拿过一柄木质长枪,挑衅地冲永安侯道:“别说我欺负你,我让你三招。”
卖力记录分数的御前侍卫,一脸怜悯,张口问道:“朱公子是否退出比试?”
说来也巧,这一场贺祈的敌手恰是黑痣少年。
嘭!
……
呸!
朱启珏咬牙道:“不,我要持续比试。”
贺祈不动声色地扫了之前痛揍朱启珏的少年一眼。这个少年,约有十六七岁,脸上生了一颗夺目标黑痣。
裴璋内心一沉,迅疾转头。
军鼓声又响起,该停止下一场比试了。
永安侯倒是能屈能伸:“你本身甘心要让三招,和我无关。”
御前侍卫寂然起敬。
这些缺德冒烟的混账!妒忌他生得俊,一个个拳头尽往他头脸号召!朱启珏内心咬牙怒骂,先举手表示认输,然后挣扎着渐渐爬了起来。
平西侯怒了,盘算主张本日必然要好好经验永安侯一顿,令他在圣驾前出丑。
还不如直接弃剑认输!
武将脱手过招,也是常事。不过,能在皇上面前邀战永安侯的人,也就只要娘舅平西侯了。
平西侯是超卓的武将,善于练兵,技艺极高。缺点也一样较着。平西侯不喜巴结拍马,刚正又朴重。和心机深沉长于追求的永安侯恰好相反。
真是勇气可嘉!
永安侯骑虎难下。
裴璋只得收回目光,和下一轮的敌手对战。能熬过二十多场的,技艺都不弱。裴璋心神不宁,被对方窥破抢攻,一度落于下风。
……
贺祈哑然发笑,收回击,低声道:“如果撑不住,就别勉强了。”
身为武将,领兵的本事本领要紧,本身技艺一样首要。本日演武场上武将浩繁,天子皇子皆在场,永安侯败得如此狼狈丢脸,真是丢尽颜面。
近两个时候的比试,耗去了很多体力,也激起了众少年的血性。世人比试不再点到为止,脱手愈发迅捷凶悍。大多几个照面就能分出胜负。
贺祈既好笑又无法。
看着被揍得鼻青脸肿的表弟,贺祈也怪心疼的,低声叮咛道:“别傻乎乎地往前冲。打不过能够早点认输!另有,多护着头脸。”
父亲以智谋见长,技艺还算不错。不过,也只是不错罢了。毫不是平西侯的敌手!本日如何会在圣前脱手?
黑痣少年:“……”
已近中午,演武场上还剩一百多个少年郎。再次两两分为一组,手持木质的兵器,虎视眈眈地盯着本身的敌手。
朱启珏差点被他一巴掌拍趴下,苦着脸道:“表哥部下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