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锋芒[第1页/共2页]
贺祈哑然发笑,收回击,低声道:“如果撑不住,就别勉强了。”
真是勇气可嘉!
贺祈:“……”
这些缺德冒烟的混账!妒忌他生得俊,一个个拳头尽往他头脸号召!朱启珏内心咬牙怒骂,先举手表示认输,然后挣扎着渐渐爬了起来。
一样胜了敌手的裴璋,也拧起了眉头。
就在此时,军鼓又响。下一轮比试开端了。
永安侯用的是剑。
又一个被揍翻的重重落了地。
平西侯怒了,盘算主张本日必然要好好经验永安侯一顿,令他在圣驾前出丑。
……
黑痣少年不得不举刀格挡。
朱启珏咬牙道:“不,我要持续比试。”
接下来,他再也没有张口认输的机遇了。不到半晌,就被劈落手中长刀,被重重地踹飞了出去。
裴璋不得不强自收敛心神,很快挽回优势,一炷香以后打败敌手。
已近中午,演武场上还剩一百多个少年郎。再次两两分为一组,手持木质的兵器,虎视眈眈地盯着本身的敌手。
平西侯的特长兵器是长枪,从兵器架上拿过一柄木质长枪,挑衅地冲永安侯道:“别说我欺负你,我让你三招。”
武将脱手过招,也是常事。不过,能在皇上面前邀战永安侯的人,也就只要娘舅平西侯了。
军鼓声又响起,该停止下一场比试了。
此时,耳边忽地响起一阵喧闹轰笑声。
平西侯是超卓的武将,善于练兵,技艺极高。缺点也一样较着。平西侯不喜巴结拍马,刚正又朴重。和心机深沉长于追求的永安侯恰好相反。
平西侯看永安侯不扎眼,出言挑衅是常有的事。不过,闹到御前脱手,倒还是第一回。
御前侍卫寂然起敬。
比了二十场,赢六场输十四场。输多赢少不希奇,希奇的是,这位一看就娇生惯养没吃过苦头的朱二公子,竟然一向对峙到现在。
卖力记录分数的御前侍卫,一脸怜悯,张口问道:“朱公子是否退出比试?”
黑痣少年一见敌手是贺祈,头皮一麻。军鼓一响,便抢着张口说道:“这场不消比了,我认……”
嘭!
平西侯长枪如游龙,招招不离关键。永安侯东躲西闪,非常狼狈。
身为武将,领兵的本事本领要紧,本身技艺一样首要。本日演武场上武将浩繁,天子皇子皆在场,永安侯败得如此狼狈丢脸,真是丢尽颜面。
又输了一场的朱启珏,也不急着爬起来,津津有味地看着黑痣少年挨揍。等黑痣少年被踹得没法转动了,特地美意张口提示:“打不过,早点认输不就行了。瞧瞧我,就没如何挨揍。”
朱启珏笑着点头。一咧嘴,牵动脸上的青淤,不由得诶哟痛呼一声。
之前半个月里,贺祈每日对朱启珏三人练习不休,经常以言语“鼓励”他们三人:“谁都不准半途退出比试!必然要对峙到底!不然,看我如何清算你们!”
不是他不想认输。贺祈底子就没给他张口的机遇啊!
输字还没出口,贺祈的长刀已到了他胸前。
贺祈目光一扫,就见平西侯和永安侯不知何时进了演武场。
贺祈既好笑又无法。
还不如直接弃剑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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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
黑痣少年被凌厉冰冷的目光一扫,后背蓦地一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