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初入矮人区[第2页/共2页]
“之前坐过这个吗?”柯姆伯爵双手拄着拐杖,向高文问道。
这间石屋不是个房间,而只是个盖子,进门后便是一道沿着墙壁螺旋向下的楼梯,四周点着火把。高文探头向下看,太深,一眼看不到底。
“感谢,先生。”高文伸手抓牢了中间的铁雕栏,他晓得矮人造物向来不讲究用户体验,他最好将柯姆伯爵的建议听进耳朵。
过了一小会儿,高文先是听到了两声汽笛一样的尖啸,接着便感遭到箱体在微微闲逛,再然后,高文便感受本身……失重了。
“我们到了。”柯姆在一间石头屋子外停了下来,清算了下燕尾,抬起拐杖在地砖上敲了三声。不一会儿,石屋子的门便被翻开,先是呈现了一蓬棕色的大胡子,然后是酒糟红的大鼻子,最后是一双矮人式的小眼睛。
大多数矮人风俗糊口在地下,他们仿佛不需求阳光也能安康糊口下去。是以地上的这条街显得有些萧瑟,只偶尔能看到一两个矮人,到目前为止,高文和柯姆的转头率是百分之百。
高文当然坐过电梯,但这和电梯但是两码事,他老诚恳实的答复道:“第一次,先生。”
柯姆伯爵走在前面,摘下弁冕,弯着腰钻进了门中,高文得弯着腰进,门框实在是太矮了。
这台机器上除了空心铁管和齿轮以外,最显眼的部件是一个绞盘,绞盘上绕着一根铁锁,铁锁穿过屋顶上的一个吊环,从螺旋楼梯中间垂了下去,约莫在地下两三米的高度,铁锁分红了四股,别离吊在一个金属箱体的四角上。
在这里,矮人和精灵名义上具有和人类不异的权益,但实际上却不,无形无形的,他们老是会遭到轻视。是以不会有太多矮人和精灵挑选在这里定居,即便定居,也会尽量堆积在一处,同舟共济,连合才是力量。
高文打算的很好,最后一张荷叶饼卷起了最后一点馅料,心对劲足的送进嘴中,细细咀嚼后咽下,用流水洗濯洁净双手,一顿午餐便算吃完。又等一一小会儿,柯姆伯爵践约而至。
高文特地遴选了明天的这身衣服,袖口脚脖都扎的紧紧的,满身高低加起来有八个口袋,每个都有纽扣。最特别的是那条武装带,上面有三个药剂瓶吊挂位,现在它们一个都没有被华侈。
高文卷起袖子,在店内的水池里洗洁净了双手,筹办吃他的午餐。在初级餐厅里,高文能获得一副刀叉,低档一点的处所,也会有一个木勺,但在这里,在矮人文明中,你只能靠本身的双手,最多有一副薄膜手套。。
在如许的背景之下,在金穗城中呈现“矮人区”便不敷为奇了。
“你如何穿成了如许?”柯姆高低打量了高文,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