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初入矮人区[第1页/共2页]
矮人是矿物方面的大师,从发掘到锻造,都是他们的传统上风项目。和人类喜好制作高塔截然相反,矮人更喜好向下发掘,他们会越挖越深,直至炽热的岩浆层才会停下。
“我们到了。”柯姆在一间石头屋子外停了下来,清算了下燕尾,抬起拐杖在地砖上敲了三声。不一会儿,石屋子的门便被翻开,先是呈现了一蓬棕色的大胡子,然后是酒糟红的大鼻子,最后是一双矮人式的小眼睛。
取出一张荷叶饼,在左手掌中摊开,右手带着薄膜手套,在那盘杂烩里抓取一点,滚上酱汁,放在左手的荷叶饼中,随便叠两下就能吃了。
柯姆伯爵走在前面,摘下弁冕,弯着腰钻进了门中,高文得弯着腰进,门框实在是太矮了。
在流淌的岩浆旁,温度其高非常,聪明种族中,只要矮人能在这类环境下耐久事情。在这里,金属餐具轻易产生高文颓废,非常不耐用,至于木头,那卸载犯禁品清单的第一行第一列。对于矮人而言,手指是独一值得信赖的餐具。
“那我建议你抓好扶手。”柯姆扣紧了弁冕,“会很刺激。”
很快,午餐被端上了桌子,大抵有一盘荷叶饼,一盘肉类蔬菜和主食的杂烩,一大杯低度酒。当然,此世矮人的低度和宿世四川人的微辣是一个观点,高文只嗅了一鼻子,就决定一口不喝。倒不是一喝就醉,而是要留着酒精份额对付矮人区内的环境。
高文与柯姆伯爵相约在矮人区外的一家餐厅先行见面,他到的太早,便先点了一份午餐,筹办填一填肚子。
“之前坐过这个吗?”柯姆伯爵双手拄着拐杖,向高文问道。
柯姆伯爵穿戴非常得体:弁冕,单片眼镜,燕尾服,白衬衫,高高的裤腰带,镜子式的皮鞋,另有一根精美的拐杖。他也看到了高文,向他招了招手。
向下走了一圈,三人来到了阿谁箱体前,一一走了出来。
过了一小会儿,高文先是听到了两声汽笛一样的尖啸,接着便感遭到箱体在微微闲逛,再然后,高文便感受本身……失重了。
这里固然是矮人区外,但也已经进入了矮人的权势范围,从菜单上的菜色就能看出这一点。如果金穗城的人类想体验一下矮人文明,那就是这里了,他们不会挑选真的走进矮人区。在内里,矮人会用奇特的眼神看着人类,就和内里人类看矮人的目光一样。
柯姆刚到街角,高文就听到了他的声音:一阵有节拍的,只属于重度烟瘾患者式的狠恶咳嗽。出了店门,很快在人群中找到了他:这里是矮人区核心,只要个头超越一米四,就能算大个子,柯姆伯爵在这里非常显眼。
很轻易认出,这是一台手摇起落机。高文想到,如果蒸汽机现世,那么卖力摇起落机的那位矮人必定情愿买上一台。
这间石屋不是个房间,而只是个盖子,进门后便是一道沿着墙壁螺旋向下的楼梯,四周点着火把。高文探头向下看,太深,一眼看不到底。
按照一份不朽的“聪明生物结合公报”,原则上人类、矮人、精灵在任何国度内都绝对划一。但原则上的划一,意味着究竟上的不平等,起码在人类王国腹心之地的艾尔文公国,一向秉承着人类优先的名誉传统。除了不能落于纸面,这条原则在统统方面熟效。
在这个平面的最内侧,高文看到了一台由各种铁管和齿轮组合而成的庞大机器,是纯粹的矮人气势:不吝本钱乱洒的黏稠机油,毫无设想感的丑恶布局,堪比雷鸣的庞大噪音,健壮可靠的寿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