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埃德兰(上)[第4页/共5页]
人总会思念少不更事的光阴,固然或对或错,都值得回想。如果能回到少年期间,他必然会带着凯拉娜私奔到仲夏丛林,成为神驰自在的流民。不过,这平生他没有如许的机遇了。向西望去,能瞥见无尽迷雾遮住了沉寂的海面。他想到,本身虽是伴随名誉出世,但一辈子都在自省跟怅惘中度过。就像海上从未散过的迷雾,或稀或浓,却一向都在。艾瑞卡萨是他的故乡,也是他的樊笼;他每天都谨慎翼翼地对待任何事,自知身后有一片庞大的深渊,不成轻触。因为那边面的东西,比灭亡本身还可骇。
持续四代,瑞文家人丁不旺。瑞文族号,其可追溯到九千年前的巨人期间,从当时起他们就伴随在布瑞士人的莱茵王身边。每一代瑞文的领主,都必须单独保护陈腐而奥秘的誓词,从不与外人道来。到了这一代,竟只余埃德兰和女儿。埃德兰二十五岁成为公爵,他的父亲以及两位兄弟死的更早,唯独母亲活的最久;但在娅妮出世前,也因年龄已高与世长辞。
埃德兰浅笑了一下,“的确啊,我本身也感觉挺无聊的。那你明天就在家好好陪妈妈,早晨我在营舍里吃完聚宴就返来。”嘴上虽是这么说,但内心还是但愿女儿能去看本身。毕竟作为一个公事繁忙的父亲,能在孩子面前揭示本身的机遇未几。
肩头的乌鸦俄然拍翅飞离,扶摇着兜彼苍穹。
埃德兰已有三十二岁,但没有其他的孩子。或说有朝一日,女儿将担当父亲的衣钵,成为铁鸦卫队的首级。但是成为一群笨手笨脚的剑士头头,一辈子锁在城堡里,这是娅妮底子不甘心的。她只盼母亲能再为她添一个小弟弟,乃至小mm也行。
路上最多见的除了人就是马,看着那些驮着货色的老马,他不由摸了摸黑锋的鬃毛。光阴当真不饶人,黑锋都已经陪他二十年了,以马的春秋来算,那已算得上是一匹老马;它如果小我,也必定是一条铁血铮铮的豪杰子。
瑞文的家堡远在南郊,是集市的东南边。除了这一座光秃秃的石堡以外,这里甚么都没有。这是他们家属居住的封土,相对温馨。瑞文家最需求的恰是温馨。隔着家门几百米远,就是直通大歌剧院的南集大道。
壁炉的侧地有几抹血痕。他想起昨夜返来时,脱下了被鲜血染红的链衫。这件链衫与浅显的锁甲分歧,做工更加细致,是出自东城的大匠师之手。那是国王送给他的生日礼品。上面的金属环全被渡上金漆,中间的环索最为麋集,凸围出一只简易的狮子图案。他平时都穿在氅里,当作衬衫用。明天被那只大蜥蜴的鲜血弄脏后,就被挂在壁炉旁的衣架上,等着老婆有空的时候去洗拭。这本应是梅丽尔的事情,但老婆向来喜好帮老仆人分担事情。
凡是阅军之时,父亲作为一军统领,都会骑着玄色的战马行在步队前端。他身高六尺,面庞冷峻,特别是穿戴庞大的鸦翅肩甲时,如同天神下凡,英姿勃发。但十年如旧,父亲在人群中的伟岸身姿已经不再新奇,大家都晓得他是铁鸦军的领主,名誉傍身的勋爵;而她,也不再是阿谁爱看热烈的小孩子了。铁鸦公爵意味下落空自在,另有别的甚么她不能接受的东西。但是她年纪还小,父亲感觉瑞文的奥妙还不能让她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