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制服金三爷[第2页/共2页]
哗,金三爷的脑袋被按进了一个污水坑,咳嗽着,他又复苏过来。
“啊——”一根手指被砸碎,金三爷痛不欲生,身材扭曲着,想用力挣开。阿发毫不包涵,又是一枪把砸下,金三爷身子一挺,昏了畴昔。
“咱渐渐来。”阿发的眼中射出残暴刻毒的光,奸笑着,“另有八根手指呢,完了是脚指,最后是你身上的每块骨头。你不是不怕吗,爷渐渐服侍你。”
金三爷吓得退后一步,胖脸上的肉直跳,连连摆手,“豪杰,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住的花圃洋房,又是保镳,又是仆人的,破钞挺多啊!”
“把你的部下扛进车里。”阿发毫无豪情地摆了摆枪口。
马车悄悄地停着,车夫被绑着扔进了车厢。不远处,金三爷正点头哈腰地被阿发阴阳怪气地嘲弄着,枪口一下一下点在他的脑袋上,胖脸上流着汗,不时用袖子擦一下。
车门一开,在两个保镳的戍卫下,金三爷走了出来。瞟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尸身,眼中的神采变了变,但脸上倒是堆起了笑容,向着阿发一拱手,胖手上的大戒指反射出亮光。
阿发深知一个特工,或者杀手,最大的仇敌是本身的豪情。亲情、爱情,一旦有了,那便是缺点,常常成为致命的启事。趁着本身现在孑然一身,没有甚么牵挂,不猛干几票,就太可惜了。以是,他的行动打算是连贯的,一气呵成的。
“好都雅,用力闻,上面满是血,全他妈*的是血。”阿发的声音在吼怒,手拧住了金三爷的耳朵,用力向下拉。
而在阿发眼里,金三爷长得象猪,也确切是一头金猪。别看金三爷权势很大,但隐在暗处的象阿发这类级别的人物,毫不是他能够对于的。因为金三爷已经不是街头冒死的小地痞,他有财产,有家人,这是他的缺点。在阿发看来,越有身家的人,越是没了锐气,越是怕死。
呯,一声闷响中,保镳扑通倒了下去,没有惨叫和哀嚎,近在天涯的间隔,一枪爆头。
阿发嘲笑抬手,呯,呯,不紧不慢的两枪,保镳倒了下去,星星点点的污血迸溅,金三爷的脸上变成了“麻子”。
“圆脸肿眼泡的那是你小儿子吧,读的洋书院?嗯,来回路上可得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