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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制服金三爷[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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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拉个巴子!”和车夫坐在并排的保镳跳了下来,边走边骂着:“哪来的≯■,赤佬,劫道劫到三爷头上,真是活腻了。”

……………

“豪杰,爷,饶命,饶命啊!”当阿发又踩住金三爷的手,抡起枪把的时候,金三爷收回了要求。

车门一开,在两个保镳的戍卫下,金三爷走了出来。瞟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尸身,眼中的神采变了变,但脸上倒是堆起了笑容,向着阿发一拱手,胖手上的大戒指反射出亮光。

马车由远而近,奔驰过来,在拐弯处放慢了速率,路旁便是几棵大树。而这周边,方才有构成独立式花圃室第区的迹象,却还保持着很多低密度郊区的风采,行人比较少。

哗,金三爷的脑袋被按进了一个污水坑,咳嗽着,他又复苏过来。

金三爷疼痛难忍,却也被激出了地痞的狠性,用力猛地昂首,耳根被扯破,血立即淌了出来。

“啊——”一根手指被砸碎,金三爷痛不欲生,身材扭曲着,想用力挣开。阿发毫不包涵,又是一枪把砸下,金三爷身子一挺,昏了畴昔。

阴风阵阵,金三爷坐在地上,瑟缩成一团,再没有了甚么大佬的形象。而阿发,此时的语气倒是和缓下来。

简朴而直接,或者说是卤莽,既然以吓为主,那便弄得动静大点,弄得更血腥一些,才有威胁和压服力。

呯,一声闷响中,保镳扑通倒了下去,没有惨叫和哀嚎,近在天涯的间隔,一枪爆头。

拐过半个弯,一棵小树横倒,挡住了路,车夫勒住了马匹,向车内汇报着甚么。戴着头套、只暴露眼睛的阿发施施然地走了出来,站在车前,双手环绕在胸前,歪着脑袋,斜瞅着。

“住的花圃洋房,又是保镳,又是仆人的,破钞挺多啊!”

阿发嘲笑抬手,呯,呯,不紧不慢的两枪,保镳倒了下去,星星点点的污血迸溅,金三爷的脸上变成了“麻子”。

金三爷吓得退后一步,胖脸上的肉直跳,连连摆手,“豪杰,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阿发一步一步走畴昔,眼睛里射出森寒的光,死死盯着金三爷,让他浑身发冷,腿不由得颤栗,吃力地咽着唾沫。

“咱渐渐来。”阿发的眼中射出残暴刻毒的光,奸笑着,“另有八根手指呢,完了是脚指,最后是你身上的每块骨头。你不是不怕吗,爷渐渐服侍你。”

洋枪,在当时候是非常罕见的。别说平常老百姓,就是租界里的浅显巡捕,也是不配发的。即便到了一九零五年,京津的悍贼康小八仍然能够仰仗一把左轮纵横难挡,令人谈之色变,成为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正法的罪犯。

一枪把砸在金三爷脸上,污血四溅,没等他痛叫出声,裆上又挨了一脚,立即弓曲身子变成了虾米,面前阵阵发黑。拳脚呼呼地砸了过来,左一下右一下,打得很奇妙,不致命却痛入心底。

潮州会馆位于三马路,地处偏僻,房屋幽深,人迹罕至。会馆前面是一排排阴风凄凄的“殡房”,内里的棺材摆列成行,有的装进了尸身——客死他乡等待家眷扶柩回籍的潮州人;有的是空棺,是一些做善事的潮州人买来存放在那边,以备同亲济急用的。

金三爷身材颤抖着,嘴唇翕张,暴露了惊骇的神情,这是真的惊骇了。

“孙子、孙女挺敬爱呀,常常出去玩儿?值不值颗枪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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