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序言:那一年(3)[第1页/共5页]
李雪莲目瞪口呆:
老贾:
董宪法是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董宪法本年五十二岁,矮,胖,腆着肚子。董宪法在法院事情二十年了。二十年前,董宪法参军队改行,回到县里事情。当时县上有三个单位缺人:畜牧局,卫生局,另有县法院。县委构造部长翻看董宪法的档案质料:
李雪莲:
“老董,知你忙,今儿用饭就不让你了。”
大师一起去喝酒。再久而久之,同事出去用饭,不敢走法院前门,都从后门溜,晓得前门有个董宪法在候着。李雪莲见到董宪法,就是董宪法在法院门口漫步的时候。状告秦玉河之前,李雪莲没打过官司,不晓得董宪法是谁。上回王公道开庭,判李雪莲败诉,李雪莲不平;不但不平王公道的讯断,连王公道也不信了。她想重打官司。如果重打官司,就不但是状告秦玉河的事了;在把她和秦玉河客岁仳离的事颠覆之前,先得把王公道的讯断给颠覆了;只要颠覆这个讯断,事情才气够重新提及。不打官司只是一件事儿,打起官司,事情变得越来越庞大了。但李雪莲只晓得重打官司得把王公道的讯断颠覆,并不晓得如何才气把这个讯断颠覆;想着能颠覆王公道讯断的,必然是在法院能管住王公道的人。王公道在县法院民事一庭事情,李雪莲便去找民事一庭的庭长。一庭的庭长姓贾。老贾晓得这是桩难缠的案子;比案子更难缠的,是告状的人;比人更难缠的是,一眼就能看出,这妇女不懂法律法度;而把一整套法律法度讲清楚,比断一件案子还难;老贾也是惊骇事情越说越多,说来讲去,反倒把本身缠在内里了。李雪莲找老贾是下午六点,老贾早晨另有饭局,也是急着出去喝酒,便灵机一动,化繁就简,把这费事推给了法院的专委董宪法。推给董宪法并不是他跟董宪法过不去,而是他不敢推给别的下级,如几个副院长;更不敢推给院长;何况他常日就爱跟董宪法辩论;两人见面,不骂嘴不打号召;明天早晨,老贾又在酒桌上和董宪法斗过酒;便想将这气持续斗下去。老贾用心嘬着牙花子:
“你看,说着说焦急了,不就开个打趣吗?”
猛地被人打搅,董宪法吃了一惊,看看表,已经下午一点了,想来明天中午蹭不上别人的酒菜了,才转过身问:
“骗我还是小事,不即是在骗当局吗?你说仳离是假的,”
“我活了五十多年,还没这么被人玩过呢!”
“这案子,跟我没干系呀。”
“我叫李雪莲。”
李雪莲:
“我没说忙,你咋晓得我忙?啥意义?想吃独食呀?”
“别拿我不当回事,明奉告你们,我老董在法院事情二十年了,忙或许帮不上你们,要想坏你们的事,还是轻易的。”
“那可不。”
“这么说,官司输了,你还照顾我了?”
“不但你找他,转头我也找他。”
李雪莲:
“这案子很难缠呀。”
李雪莲:
“这案子要翻过来,我在拐弯镇还混不混了?”
待到早晨,董宪法从县城骑车回到董家庄,还没进家门,就闻到鸡香。待到家,本来老丈人来了,老婆炖了一锅鸡。本来董宪法已经忘了李雪莲的事,这时又想了起来,进厨房揭开锅盖,两只鸡大卸八块,已经炖熟了。董宪法不由骂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