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故友相见[第2页/共2页]
有人问为啥姐姐还在念大三,mm博士都读完了,那是因为清歌智商高,是一起跳级的呀。
没多久,一杯如彩虹般残暴的酒就放在了清歌的面前,“尝尝,这是我比来刚学的,名字就叫彩虹。”
清歌淡笑,“行,再给你一个表示的机遇。”
清歌发笑,这连京腔都出来了。她对侯明达那繁复的调酒伎俩没甚么兴趣,眼神从他的身上移开,落在了舞池中。
“来,尝尝,此次的味道应当对了。”思考间,又一杯彩虹放在了她的面前,她回神,端起酒喝了一口,“唔,此次的味道很不错。”
清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凤眼微眯,侯明达一脸等候地看着她,“如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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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算是侯明达熟谙的人中最聪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固然不在一个黉舍读书,但二人的干系非常好,清歌还在海内的时候,他们常常一起玩儿,是铁瓷。
清歌挑眉,“血腥玛丽?”
清歌尝了一口,皱眉,除了血腥玛丽本身的又甜又咸的口感以外,还多了些……酸味?可细心咀嚼,却又带着一丝干涩,总之,味道非常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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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现在就能让你心肝肾都疼。”
面对侯明达的气急废弛,清歌则是一脸淡定,“哦,我都忘了你另有大名。”
清歌跟着或人出来,耳边是他絮干脆叨的话,脸上没有涓滴的不耐烦,细心看,眼底还带着些微的暖意,耳边,侯明达还在说着,“清歌,你的心也太狠了,说去四年就去四年,也不说趁着假期返来看看我们,大师都很想你,改天我组个局,一起出来聚聚,先说好,你可不准回绝。”
这间酒吧算不上是东陵市的顶级酒吧,来这里的人也是鱼龙稠浊,她对那些每年都要交昂扬的会费的初级酒吧没兴趣,不是缺阿谁钱,而是感觉内里的人太无趣,不是一些所谓胜利人士就是一些无所事事、拿着爹妈辛苦挣来的银子来萧洒的富二代。
侯明达冲着清歌笑笑,顺手拿起调酒需求的东西,清歌一只手支着下巴,漫不经心肠赏识着,嗯,行动非常之富丽,非常之炫酷,如果小女人见了必然喜好,只是清歌的眼神一片清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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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嘴角轻勾,似讽刺,似感喟。
“你喜好给你喝。”清歌直接将酒推到他的面前,这类奇特的味道她能喜好就怪了。
猴子这个外号是清歌小时候给他取的,他们是幼儿园时的同桌,侯明达从小就长得肥大,加上头发枯黄,看着可不就像是一只小猴子。
侯明达笑眯眯,点头,“不是,我本身揣摩出来的,我叫它血腥玛丽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