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故友相见[第1页/共2页]
清歌淡笑,“行,再给你一个表示的机遇。”
面对侯明达的气急废弛,清歌则是一脸淡定,“哦,我都忘了你另有大名。”
清歌嘴角轻勾,似讽刺,似感喟。
清歌本来是不会如许称呼同桌的,毕竟不规矩,可谁让侯明达当时候看着肥胖可欺,却性子霸道,看清歌是个小女孩就想欺负她,成果可想而知,被清歌狠狠经验了一顿不说,还得了“猴子”外号一枚,从小叫到大。
“你喜好给你喝。”清歌直接将酒推到他的面前,这类奇特的味道她能喜好就怪了。
“不喜好?”侯明达见她尝了一口就放下了,摸索着问道。
明天旧文另有最后一篇沈君泽的番外,八点更新,感兴趣的亲能够去看看!
“来,尝尝,此次的味道应当对了。”思考间,又一杯彩虹放在了她的面前,她回神,端起酒喝了一口,“唔,此次的味道很不错。”
清歌嗤笑,抬手搓了搓胳膊,“猴子,你信不信我拔光你身上的毛?”
有人问为啥姐姐还在念大三,mm博士都读完了,那是因为清歌智商高,是一起跳级的呀。
清歌跟着或人出来,耳边是他絮干脆叨的话,脸上没有涓滴的不耐烦,细心看,眼底还带着些微的暖意,耳边,侯明达还在说着,“清歌,你的心也太狠了,说去四年就去四年,也不说趁着假期返来看看我们,大师都很想你,改天我组个局,一起出来聚聚,先说好,你可不准回绝。”
侯明达冲着清歌笑笑,顺手拿起调酒需求的东西,清歌一只手支着下巴,漫不经心肠赏识着,嗯,行动非常之富丽,非常之炫酷,如果小女人见了必然喜好,只是清歌的眼神一片清冷。
侯明达傲娇地哼了一声,抬手勾住清歌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模样,“算了,小爷大人有大量,看在你明天刚返国的份上,就不跟你计算了,走,小爷请你喝酒去,我跟你说,我比来新学会了一种鸡尾酒,我调一杯给你尝尝,包管你会喜好。”
闻言,侯明达毫不踌躇地跑出来坐在了清歌的身边,“嘿嘿嘿,清歌,你是不是四年没见我,驰念我想的心肝肾都疼,以是特地将我叫出来跟我互诉衷肠?我跟你说,我也很想你。”
侯明达盯着清歌的脸,你说此人长得这么标致,说出口的话如何就那么欠揍呢,可真让他上去揍人他是不敢的,不是因为清歌是女孩子,而是因为无数次的经历奉告他,面前的人就算再有害那也是表象,这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小狼崽。
清歌挑眉,“血腥玛丽?”
清歌尝了一口,皱眉,除了血腥玛丽本身的又甜又咸的口感以外,还多了些……酸味?可细心咀嚼,却又带着一丝干涩,总之,味道非常奇特。
被叫做猴子的那人哼了一声,气急,“清歌,都说了不要叫我猴子,我是驰名字的人,我叫侯明达。”
清歌点点头,“还不错,如果白兰地再少一点,口味会更好。”
**
清歌算是侯明达熟谙的人中最聪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固然不在一个黉舍读书,但二人的干系非常好,清歌还在海内的时候,他们常常一起玩儿,是铁瓷。
感激于蜜斯and鱼儿、琪琪qwq、若初m送的花花,另有扣扣浏览的纷飞雪打赏的书币,么么你们。
------题外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