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巨魔。[第2页/共2页]
聪明。
拉克丝尽力迈动本身有些发软的腿,想要向后退去,但不晓得甚么时候,四周已经被起码二十只以上的巨魔包抄了。
这也是为甚么冰霜女巫会派他来驻守本身宫殿密道的来由。
与他的同类一样,特朗德尔完美的担当了巨魔一族蛮横,强盗的特性,但他之以是能够成为巨魔之王,可不但仅是因为一只由邪术制造的巨棒罢了。
想到这里,特朗德尔的大嘴中,就已经流出了恶臭的液体。
弗雷尔卓德固然长年被冰雪覆盖,平常的大陆物种不管生命力多么固执,在这里都会变成一坨冰渣,是以。被人们称为生命禁地。
但即便如此,他们也会时候察看四周的同类,以确保本身不是第一个冲出去的。
要晓得,冰霜女巫每次喂给他的食品都已经是一具冻僵的尸身了,嚼起来也是满嘴冰渣,这让特朗德尔感觉实在分歧适一名“国王”的身份。
比如面前的人类。
“鄙人能获得,就智取,不能智取的,就力取。”
特朗德尔带领本身的族群――不,按他的话来讲是王国入住这座无人踏足的迷宫以后,他的糊口就过得一天比一天好了。
没错,每一名巨魔都是天生的强盗,他们的兵器粗陋,大多数巨魔乃至用一些比较锋利的冰块做兵器,他们脾气脆弱,巨魔固然身材高大,但只要在面对数量少于本身两倍以上的人数时,才会鼓起勇气举着那些千奇百怪的兵器,喊着叽里咕噜的标语冲锋。
但作为巨魔之王,特朗德尔天然有他本身的咀嚼体例。
仓猝当中,拉克丝赶快运转起本身身材里为数未几的魔力,想要借此停止抵挡,但严峻的营养不良已经让她的身材反应迟缓。
因为他现在没有碰到过一个比本身能打的巨魔,起码是在他获得了本技艺中的兵器――来自冰霜女巫赐赉的“碎骨棒”以后是如许的。
男人有嚼头,女人肉更嫩,白叟干瘪咯牙,小孩骨脆多汁。
没错,特朗德尔能够从数万巨魔中脱颖而出,最后乃至被暗中女巫收为部下的底子,就是靠聪明。
巨魔!
跟着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声,一个比拉克丝足足高一倍的身影从烟尘中走了出来,丑恶的脸上闪现出一种贪婪的神采――无关色欲与款项方面,而是最原始的,赤裸裸的食欲。
特朗德尔就是一只巨魔。
看似脑筋简朴的话里,充分辩了然这只比普通巨魔还强健数倍的巨魔的好胜心以及奸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