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巨魔。[第1页/共2页]
这些比人类高大近一头的生物糊口在雪原的各个处所,他们文明程度极低,过着茹毛饮血的糊口,他们不会耕作,不会打猎,乃至对采摘果实也一窍不通,而保持他们保存的,只要一种体例――打劫。
而在特朗德尔的食谱中,第一名,还数那种金发的,传闻是来自德甚么西亚的少女。
对,就是上面阿谁突入巨魔领地的那种。
但是,在这片雪原之上,却有着另一种神明“一时手滑”所缔造出来的造物――巨魔。
聪明。
而这时,特朗德尔手中的巨棍,已经高高举起……
没错,特朗德尔能够从数万巨魔中脱颖而出,最后乃至被暗中女巫收为部下的底子,就是靠聪明。
男人有嚼头,女人肉更嫩,白叟干瘪咯牙,小孩骨脆多汁。
没错,每一名巨魔都是天生的强盗,他们的兵器粗陋,大多数巨魔乃至用一些比较锋利的冰块做兵器,他们脾气脆弱,巨魔固然身材高大,但只要在面对数量少于本身两倍以上的人数时,才会鼓起勇气举着那些千奇百怪的兵器,喊着叽里咕噜的标语冲锋。
没错,巨魔是吃人的。
跟着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声,一个比拉克丝足足高一倍的身影从烟尘中走了出来,丑恶的脸上闪现出一种贪婪的神采――无关色欲与款项方面,而是最原始的,赤裸裸的食欲。
这也是为甚么冰霜女巫会派他来驻守本身宫殿密道的来由。
或者说,能够在如许的环境下保存的,有阿谁不能被称为古迹呢?
恶棍,贪婪,蛮横,恶心。
固然碍于冰霜女巫强大的气力,但特朗德尔并不会放弃本身对于美食的寻求,将误突入这座迷宫的入侵者吃掉,是他的事情,也是他的兴趣。
但……但是面前的巨魔,也太大,太强健了吧。
要晓得,冰霜女巫每次喂给他的食品都已经是一具冻僵的尸身了,嚼起来也是满嘴冰渣,这让特朗德尔感觉实在分歧适一名“国王”的身份。
没错,碎骨棒,这或许是巨魔能够想出来最好的名字了。
想到这里,特朗德尔的大嘴中,就已经流出了恶臭的液体。
霹雷!
这些在凡人眼中为之作呕的名词在巨魔的群体中却被奖饰为有咀嚼,这一点也是特朗德尔最引觉得豪的处所之一。
特朗德尔带领本身的族群――不,按他的话来讲是王国入住这座无人踏足的迷宫以后,他的糊口就过得一天比一天好了。
比如面前的人类。
特朗德尔就是一只巨魔。
跟着一阵烟尘四起,拉克丝被庞大的打击力冲倒在地。
拉克丝尽力迈动本身有些发软的腿,想要向后退去,但不晓得甚么时候,四周已经被起码二十只以上的巨魔包抄了。
拉克丝一下就认出了这类生物,在战役学院中,生物教员曾经以巨魔为例,讲过很多有关弗雷尔卓德的知识,而拉克丝天然也晓得,巨魔这类生物,是吃人的。
但作为巨魔之王,特朗德尔天然有他本身的咀嚼体例。
或许在某种程度来讲,这也算是冰原上的古迹之一……吗?
固然特朗德尔奸刁不凡,但其仍然遵守了每一个巨魔的本能――懦……哦不,按他的话来讲,这叫谨慎,在数米高的台子上察看跟踪了拉克丝很长时候,才肯定其打不过本身,能够智取。
对了,这里说肮脏不堪已经是对这些巨魔糊口环境的最大美化了,这些巨魔除了怯懦以外,还非常怠惰,在享用了本身的战利品后,这些家伙会将残骸随便丢弃在本身睡觉的处所四周――连同他们的分泌物一起,任凭风雪将其淹没,而他们还能在这类令人作呕的环境下呼呼大睡,直到下一次肚子饿的时候才会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