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巨魔。[第1页/共2页]
看似脑筋简朴的话里,充分辩了然这只比普通巨魔还强健数倍的巨魔的好胜心以及奸刁。
如何办?
没错,巨魔是吃人的。
但他更喜好别人叫他巨魔之王。
要晓得,冰霜女巫每次喂给他的食品都已经是一具冻僵的尸身了,嚼起来也是满嘴冰渣,这让特朗德尔感觉实在分歧适一名“国王”的身份。
固然碍于冰霜女巫强大的气力,但特朗德尔并不会放弃本身对于美食的寻求,将误突入这座迷宫的入侵者吃掉,是他的事情,也是他的兴趣。
但这类生物仰仗本身极强的滋长才气,以及可骇的生命力,硬生生的在弗雷尔卓德存活了数千年,乃至连上古弗雷尔卓德帝都城没有剿除这些狗皮膏药。
霹雷!
仓猝当中,拉克丝赶快运转起本身身材里为数未几的魔力,想要借此停止抵挡,但严峻的营养不良已经让她的身材反应迟缓。
但即便如此,他们也会时候察看四周的同类,以确保本身不是第一个冲出去的。
因为他现在没有碰到过一个比本身能打的巨魔,起码是在他获得了本技艺中的兵器――来自冰霜女巫赐赉的“碎骨棒”以后是如许的。
跟着一阵烟尘四起,拉克丝被庞大的打击力冲倒在地。
恶棍,贪婪,蛮横,恶心。
拉克丝尽力迈动本身有些发软的腿,想要向后退去,但不晓得甚么时候,四周已经被起码二十只以上的巨魔包抄了。
但在弗雷尔卓德人眼里,这里的每一花每一草,都是神明的佳构。
与他的同类一样,特朗德尔完美的担当了巨魔一族蛮横,强盗的特性,但他之以是能够成为巨魔之王,可不但仅是因为一只由邪术制造的巨棒罢了。
跟着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声,一个比拉克丝足足高一倍的身影从烟尘中走了出来,丑恶的脸上闪现出一种贪婪的神采――无关色欲与款项方面,而是最原始的,赤裸裸的食欲。
拉克丝一下就认出了这类生物,在战役学院中,生物教员曾经以巨魔为例,讲过很多有关弗雷尔卓德的知识,而拉克丝天然也晓得,巨魔这类生物,是吃人的。
没错,每一名巨魔都是天生的强盗,他们的兵器粗陋,大多数巨魔乃至用一些比较锋利的冰块做兵器,他们脾气脆弱,巨魔固然身材高大,但只要在面对数量少于本身两倍以上的人数时,才会鼓起勇气举着那些千奇百怪的兵器,喊着叽里咕噜的标语冲锋。
没错,特朗德尔能够从数万巨魔中脱颖而出,最后乃至被暗中女巫收为部下的底子,就是靠聪明。
巨魔!
对了,这里说肮脏不堪已经是对这些巨魔糊口环境的最大美化了,这些巨魔除了怯懦以外,还非常怠惰,在享用了本身的战利品后,这些家伙会将残骸随便丢弃在本身睡觉的处所四周――连同他们的分泌物一起,任凭风雪将其淹没,而他们还能在这类令人作呕的环境下呼呼大睡,直到下一次肚子饿的时候才会醒来。
而在特朗德尔的食谱中,第一名,还数那种金发的,传闻是来自德甚么西亚的少女。
这些比人类高大近一头的生物糊口在雪原的各个处所,他们文明程度极低,过着茹毛饮血的糊口,他们不会耕作,不会打猎,乃至对采摘果实也一窍不通,而保持他们保存的,只要一种体例――打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