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喜欢[第2页/共3页]
周强的事情很简朴,搬砖运砖扛水泥,偶尔给一些有技术的工人打打动手,比方给焊工徒弟递个焊条之类。事情固然简朴,但却不是那么轻松。幸亏周强有着过人的身材本质,当初在战狼集训的时候,周强和一队战友但是背负着一百多公斤的橡胶轮胎做俯卧撑,以是抗个水泥搬个砖并不算甚么事。
周母重新拾起桌子上的绣到一半的荷包,看似漫不经心的瞥了一眼一旁低头思虑的女孩,那一双见过无数风霜的浑浊眼睛透着笑意,像是看到了年青时候的本身。
但是周强头一次感觉这厚厚的一摞钱有些少,他有些恋慕这些穿戴标致衣服用驰名牌手机的年青人。只不过他恋慕的不是那一身身的名牌衣服,也不是那一部部名牌手机。他恋慕的是这些年青人的支出。
周母听后笑了,点了点头,轻声问道:“那你喜好你大哥不?”
鬓角班驳的周母那张历经无数沧桑的脸庞吟着笑意,这份笑意五味陈杂,她看着一旁笨手笨脚却做得格外当真的沈琳,轻声问道:“琳琳,你以为强子如何样?”
冬至,北方的北风非常的狠恶,就如同砭骨的钢针。沈琳也不消担忧本身的夏季如何的难过,坐在烧的暖暖乎乎的土炕上,沈琳正帮着周母在缝制着一些小玩意,大略上也就是鞋垫荷包之类的。
周强上衣口袋里揣着方才拿到的八十张红票子,嘴里叼着一根三块钱一包的红金龙蹲在路边,眯着眼看着穿戴鲜敞亮丽的年青人来交常常。这八千块钱是周强一个月搏命拼活挣出来的,也是周强第一次挣到这么多钱。
周强没有回绝,接过来以后随便说了个村庄的名字。
在他看来,能穿得起这么都雅的衣服用得起那么好的手机的人,必然挣得比本身多吧,周强并不晓得这些表面鲜敞亮丽的年青人实在远远不如本身。只是他们并没有本身身上的那一副重担。
周强悄悄的嘬了一口烟,神情没有一丝窜改。
周母放动手中的鞋垫,看着已经融入本身家庭的外来女子,眯着眼睛驯良的说道:“嗯,就是你大哥。”
丢了事情的周强并没有是以而龇牙咧嘴,固然心底多少有一丝可惜,但也全数在一支卷烟飘散的烟雾中无影无踪。独一惦记的也就只要那一份还算不错的薪水罢了,固然不是甚么大钱,但对于周强来讲也不是一个小数量了。说不心疼那是假的,只不过现在心疼也没甚么用。
“兄弟,哪的人?”一个带着黄色安然帽的肥胖男人很天然的看着穿戴朴实的周强,递给周强一支烟后,开端跟套起了近乎。
沈琳放动手里的针线,抬开端来,却没有说话。或许是有些无言以对,在她的内心对周强有无数种的评价,但如果然正的提及来,沈琳却发明本身无从开口。归根结底,沈琳对于周强的评价就只要一个字,好!、
本身喜好周强吗?沈琳本身也不清楚,但沈琳晓得本身绝对不讨厌阿谁浑厚勤奋的男人,固然出身困苦,也没有甚么过人的天禀,但倒是非常的仁慈,并且对本身和母亲有着可谓拯救之恩的大恩。不过恩典分歧于豪情,一贯聪明的沈琳这个时候也有些晕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