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喜欢[第1页/共3页]
冬至,北方的北风非常的狠恶,就如同砭骨的钢针。沈琳也不消担忧本身的夏季如何的难过,坐在烧的暖暖乎乎的土炕上,沈琳正帮着周母在缝制着一些小玩意,大略上也就是鞋垫荷包之类的。
工地上管吃住,固然炊事不是很好,根基顿顿都是青菜豆腐,但绝对管饱。毕竟工人都是靠劳力的,吃不饱如何行。周强不嫌弃,但也只是在每天午餐在工地上吃罢了,只要一出工,周强就会风雨无阻的往家里赶去。
周强悄悄的嘬了一口烟,神情没有一丝窜改。
沈琳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她晓得周强不会无缘无端被差人带走。但是见到周强并不肯意提起,她也很灵巧的挑选不去多嘴,即便她已经猜到了启事。这件事情就像是从未产生过一样,在时候的流逝中,消逝的不留陈迹。
丢了事情的周强并没有是以而龇牙咧嘴,固然心底多少有一丝可惜,但也全数在一支卷烟飘散的烟雾中无影无踪。独一惦记的也就只要那一份还算不错的薪水罢了,固然不是甚么大钱,但对于周强来讲也不是一个小数量了。说不心疼那是假的,只不过现在心疼也没甚么用。
像阳城这类没有生长到一线都会乃至只能说勉强占到二线都会的生长中都会,找一份活干并不难。究竟上,在任何一个处所寻觅一份活都不难,怨天尤人的常抱怨事情难找,实在仅仅是好事情难找罢了。谁都想事情安逸却能赚大钱,但如许的事情永久不会轮到一个只会抱怨的人的头上。
作为一个只能勉强熟谙几个字的典范文盲,周强独一能做的就是出售本身的体力。特别是在经济不竭生长中的阳城,需求劳动力的修建工地比比皆是,一个修建工地上需求的天然就是工人,并且是那种事情又脏又累的工人。但对于周强来讲,能有一份挣钱的事情就已经不错了。本身没文明,就没资格抉剔。
周强的事情很简朴,搬砖运砖扛水泥,偶尔给一些有技术的工人打打动手,比方给焊工徒弟递个焊条之类。事情固然简朴,但却不是那么轻松。幸亏周强有着过人的身材本质,当初在战狼集训的时候,周强和一队战友但是背负着一百多公斤的橡胶轮胎做俯卧撑,以是抗个水泥搬个砖并不算甚么事。
脱了身上的保安礼服,周强整整齐齐的将礼服叠好收了起来。看着垂垂攀上窗外那颗高大的梧桐树的朝阳,深吸了一口气以后,周强排闼走了出去。
回到家里,留下两张大钞以作不时之需,剩下的全数交给了母亲,看着母亲欢乐的将钱一张张的铺展开来,近八十张大钞几近将全部土炕铺满。周强扑灭一支卷烟,心对劲足的笑了笑。
沈琳没有昂首,手里的银针不断的穿越着,说道:“乳母,你说周大哥?”
鬓角班驳的周母那张历经无数沧桑的脸庞吟着笑意,这份笑意五味陈杂,她看着一旁笨手笨脚却做得格外当真的沈琳,轻声问道:“琳琳,你以为强子如何样?”
周强的母亲手很巧,在畴昔的光阴里,靠着这一份技术度过了不知多少难关。沈琳在一旁细心的学习着,没有了李大富的胶葛,母亲的安危又临时得以了保障,沈琳终究幸运看到了一丝但愿的曙光。
周母重新拾起桌子上的绣到一半的荷包,看似漫不经心的瞥了一眼一旁低头思虑的女孩,那一双见过无数风霜的浑浊眼睛透着笑意,像是看到了年青时候的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