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奔袭(上)[第2页/共3页]
我挑着埋没无人的处所往石燕城走,正策马奔驰,俄然,一个鲜卑人呈现在我面前。他奔过来朝我嚷着,一身酒气,仿佛在问我是何人,为何单独来此。借着暗淡的光照,我细心辨认他的模样,是个百夫长。四周除了他并无旁人,大抵是扼守四周要道的守军头子,撇了部下来找个偏僻的去处解酒瘾。
许是日夜相对,我浑然不觉公子的身量已经比少时广大了很多,这般广大的皮袍穿在身上,不但毫无累坠肮脏,反而有一种粗暴不羁的威武之气。
实在跟公子比起来,我更担忧沈冲。
那人猝不及防,被我带着摔落在地上,压在身下。他明显未曾学过如何拆这等杀招,挣扎着想喊,倒是徒劳。我的手臂死死箍在喉咙上,他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我用力力量,另一只手将他的头一掰,只听颈骨折断的声音传来,他马上瘫软了下来。
这时,身后传来一声吼,我未几次神,一阵醒热之气俄然劈面而来。
鲜卑人的衣服实在粗糙,与公子常日所用全然泥云之别,可待我给他系好腰带戴上帽子今后再打量,我还是一愣。
此时,荀尚的兵马也已经回过神来。
公子瞥一眼那边,不再多言,由我摆布。
“非穿不成么?”他问。
我望了望天气,事不宜迟。未几,跨上了百夫长的马,咤一声,持续往前。
雒阳来的五百骑卒,乃是宿卫京师的精兵。以这五百报酬主力,偷袭者趁鲜卑人未及辩白之时,左冲右突,所过之处,无不人仰马翻。
幸亏,突袭是在夜里,用黑炭袒护一下血渍,看不出来。且鲜卑人穿衣不讲究,将袍子穿得胡乱些,再戴一顶鲜卑尖帽,夜里能够假乱真。世人都按鲜卑人打扮整饬了一番,在右臂缠上红色布条,以示辨别。未过量久,兵马已集结齐备。火光中人影交叉,蓄势待发。
公然,他神采动了动,切近前来,一把从我手中将酒囊拿畴昔。他翻开塞子,闻了闻,顿时暴露对劲之色。
如许的人,钱约莫不管用。我对着他笑笑,从马背上拿起一个酒囊,朝他摇了摇。
当时,我骑着马紧跟在公子身边,眼观四方。
不过当下,这些都用不着。
沈冲晓得此计以后,未多言语,挑了一身皮袍便套上。而公子则艰巨过了,当我拿着一身刚从鲜卑人身上扒下的皮袍和皮帽递给公子的时候,他暴露嫌恶的神采。
秃发磐是个多疑而惜命的人,这使得他能在诸侯混战之时崛起于西北,在秦王的围歼下残存至今。夜色未褪,秃发磐一时弄不清偷袭者的人数和来源,自是坐不住。此地四周郊野,无险要可藏,秃发磐要安稳,只要躲进石燕城。
秃发磐大惊,正不知出了何事,另一边乱象又起。
公子开初想找到秃发磐,将他斩首。可惜疆场那么大,他就算晓得秃发磐在那边,那般大队人马,也须得经太重重厮杀。比拟之下,孤身一人则轻易很多。
公子虽搅乱了秃发磐的局,但天亮期近,鲜卑人不会一向被乱来下去。荀尚的兵马颠末先前的劫营,已伤了元气,而公子只带了八百人,就算合兵一处,想退回遮胡关也须得与鲜卑人恶战一场。
沈冲正要举刀迎击,俄然见对方倒下,神采有一瞬错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