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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奔袭(上)[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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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太白。”我说着,抓来一点草灰,抹在他脸上。

沈冲策马过来,对我道:“莫担忧他,跟着我便是。”

太久未曾做过这等事,竟手生了很多。

我望了望天气,事不宜迟。未几,跨上了百夫长的马,咤一声,持续往前。

十万钱,那充足买下一个小地主家的全数产业。这些不识人间痛苦的贵胄,华侈起来当真毫无人道。

荀尚的雄师就驻扎在石燕城前,秃发磐劫营之前,军士大多还在睡梦当中。

沈冲正要举刀迎击,俄然见对方倒下,神采有一瞬错愕。

如许的人,钱约莫不管用。我对着他笑笑,从马背上拿起一个酒囊,朝他摇了摇。

我挑着埋没无人的处所往石燕城走,正策马奔驰,俄然,一个鲜卑人呈现在我面前。他奔过来朝我嚷着,一身酒气,仿佛在问我是何人,为何单独来此。借着暗淡的光照,我细心辨认他的模样,是个百夫长。四周除了他并无旁人,大抵是扼守四周要道的守军头子,撇了部下来找个偏僻的去处解酒瘾。

秃发磐是个多疑而惜命的人,这使得他能在诸侯混战之时崛起于西北,在秦王的围歼下残存至今。夜色未褪,秃发磐一时弄不清偷袭者的人数和来源,自是坐不住。此地四周郊野,无险要可藏,秃发磐要安稳,只要躲进石燕城。

*****

荀尚从熟睡中惊醒,遇袭的通报从四周传来。他惶恐失措,仓猝船上衣服走出营帐。

他的腰上另有一只腰牌,我顺道也挂在身上。

初到手以后,公子与沈冲兵分两路。公子持续趁夜袭扰,沈冲则去与荀尚会师。

他和我差未几年纪,看打扮,当是出身不错,也许也同公子与沈冲一样,是个初入行伍就得了高位的贵胄。

“不当么?”公子发明了我的愣神,问道。

雒阳来的五百骑卒,乃是宿卫京师的精兵。以这五百报酬主力,偷袭者趁鲜卑人未及辩白之时,左冲右突,所过之处,无不人仰马翻。

却见一个鲜卑人在我侧后,胸口被刀尖贯穿,瞪着眼睛倒了下去,暴露前面的公子。

雄师驻扎之时,以粮车辎重为拒马围布四周。

可惜这活计也因很多年不做而有些手生,又兼夜里看不清楚,只能将眉眼装成个大抵。不过也恰是因为如此,马脚不轻易被发明。

那人猝不及防,被我带着摔落在地上,压在身下。他明显未曾学过如何拆这等杀招,挣扎着想喊,倒是徒劳。我的手臂死死箍在喉咙上,他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我用力力量,另一只手将他的头一掰,只听颈骨折断的声音传来,他马上瘫软了下来。

以是,开初议事时,公子想让沈冲也留在遮胡关。但沈冲并不肯意,说须得有人去处荀尚奉告企图,若换了别人,只怕又要生枝节。

我只得将弩收起,乖乖地躲到他身后。

公子瞥一眼那边,不再多言,由我摆布。

很多人正围歼荀尚兵马,俄然被背后刀剑劈面砍倒。

当时,我骑着马紧跟在公子身边,眼观四方。

来攻击遮胡关的鲜卑人足有两千,只剩下几十俘虏。

幸亏,突袭是在夜里,用黑炭袒护一下血渍,看不出来。且鲜卑人穿衣不讲究,将袍子穿得胡乱些,再戴一顶鲜卑尖帽,夜里能够假乱真。世人都按鲜卑人打扮整饬了一番,在右臂缠上红色布条,以示辨别。未过量久,兵马已集结齐备。火光中人影交叉,蓄势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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