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奔袭(上)[第1页/共3页]
荀尚的雄师就驻扎在石燕城前,秃发磐劫营之前,军士大多还在睡梦当中。
雄师驻扎之时,以粮车辎重为拒马围布四周。
十万钱,那充足买下一个小地主家的全数产业。这些不识人间痛苦的贵胄,华侈起来当真毫无人道。
来攻击遮胡关的鲜卑人足有两千,只剩下几十俘虏。
公子:“……”
这般风险实在太大,我须别的筹算。
这令我非常遗憾,早知公子另有如此筹算,我会想一个流血少些的战略。因为军士动手太重,乃至死尸上的衣服大多染了大块血渍,就连活口的衣服也脏污不堪,要找出像样的衣服实在不易。
我挑着埋没无人的处所往石燕城走,正策马奔驰,俄然,一个鲜卑人呈现在我面前。他奔过来朝我嚷着,一身酒气,仿佛在问我是何人,为何单独来此。借着暗淡的光照,我细心辨认他的模样,是个百夫长。四周除了他并无旁人,大抵是扼守四周要道的守军头子,撇了部下来找个偏僻的去处解酒瘾。
“到我前面去!”公子喝道,说罢,策马奔向火线。那声音中气实足,仿佛一头初度尝到血的幼兽,镇静而不容违背。
很多人正围歼荀尚兵马,俄然被背后刀剑劈面砍倒。
此事乃是确切,公子只得同意。
他鲜卑衣袍上有些脏,染了大片的血迹,不晓得是本来有的,还是方才拼杀时留下的。所幸他未受伤,暗淡的光照中,可见双眸熠熠。
太久未曾做过这等事,竟手生了很多。
这自是厥后军士们吹牛时,我从他们嘴里听到的。
公子常日习武甚为踏实,又有几个技艺高超的保护贴身庇护,虽是头一遭上阵,但平凡人很难伤到他。而沈冲则不一样,他的技击毕竟不是刚强,让他上阵打杀实在难堪。而突入敌阵以后,面对四周胶葛,侍卫一旦顾此失彼,他则伤害更甚。
有人大喊:“得秃发磐首级者,赏钱十万!”
实在跟公子比起来,我更担忧沈冲。
秃发磐很有耐烦,如同围猎普通,只教部下往营中放火,将猎物逼出。
秃发磐是个多疑而惜命的人,这使得他能在诸侯混战之时崛起于西北,在秦王的围歼下残存至今。夜色未褪,秃发磐一时弄不清偷袭者的人数和来源,自是坐不住。此地四周郊野,无险要可藏,秃发磐要安稳,只要躲进石燕城。
公子虽搅乱了秃发磐的局,但天亮期近,鲜卑人不会一向被乱来下去。荀尚的兵马颠末先前的劫营,已伤了元气,而公子只带了八百人,就算合兵一处,想退回遮胡关也须得与鲜卑人恶战一场。
鲜卑人的衣服实在粗糙,与公子常日所用全然泥云之别,可待我给他系好腰带戴上帽子今后再打量,我还是一愣。
桓瓖这败家子,我说赏金一万足矣,他非说十万方有气势。
许是日夜相对,我浑然不觉公子的身量已经比少时广大了很多,这般广大的皮袍穿在身上,不但毫无累坠肮脏,反而有一种粗暴不羁的威武之气。
鲜卑人腹背受敌,不得不分兵对于偷袭者。但是过了好一阵才发明,对方竟和他们一样装束,夜色当中,分不清是敌是友。
沈冲晓得此计以后,未多言语,挑了一身皮袍便套上。而公子则艰巨过了,当我拿着一身刚从鲜卑人身上扒下的皮袍和皮帽递给公子的时候,他暴露嫌恶的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