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妖孽![第2页/共2页]
盯着往下贱淌着脂肪的烤兔,芳菲情不自禁的吞了一下口水。就连方锦书,闻到烤兔的香味,也情不自禁的抽了抽鼻子。
洗净野兔以后,找了一根长度合适树枝也洗好了,重新将野兔穿起来。
芳菲没搞懂方锦书在笑甚么,不过看着女人高兴,她也欢畅。
这,实在是过分希奇。
跑了好久,他也感觉饿了,便将好不轻易逮到的野兔当场正法。幸亏他不是那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那种文弱墨客,剖个兔子没有任何题目。
野兔跑得快,他在家中时也没有少干农活,幼时是漫山遍野跑着长大的。就算松溪书院正视御射之术,但同窗的体力像他那么好的人,委实未几。
她们正在长身材的时候。吃了这么久的斋饭,固然没甚么不适,方锦书更不是嘴馋的人。但闻到如许好久未曾尝到的肉香,也口舌生津。
权墨冼拿着穿戴野兔的树枝,施施然重新坐下,就那么拿在手中放在火堆上烤着。本来应当做个临时的架子,但想着也快熟了,就不费阿谁劲。
方才一打仗到他的目光,她又缓慢的将眼睛移了开去。那神情,就仿佛吃惊的小兔普通敬爱。权墨冼灵敏的发觉到,此次方锦书看着他的眼神里,没有了之前藏着的敌意。
而净衣庵在都城的西北面,和松溪书院之间,足足隔着好几个山头。而这二者之间,又没有甚么交集,并没有直接连通的路。
这让权墨冼又一次想到,在故乡卢丘时,家里养过的那些毛绒绒的黄色小鸭子。他的手,又开端有些痒了起来。
这件事,实在有些丢脸。练习骑射,连弓都不知丢到了那里,终究还是徒手抓住了野兔。
在火光的辉映之下,她如同白瓷普通的肌肤染上了一层暖和的金黄色。脸颊上有一层孩子特有的、薄薄的透明的金饰绒毛,显得更加敬爱。
略想了想,才用水葱一样的手指,撕下一缕兔子肉,放入口中细细咀嚼。
直接用手拿着吃烤兔,这也对她来讲,也绝对是类别致的体验。
方锦书在心头悄悄腹诽:长得姣美、学问好,连烤个兔子如许卤莽的事情都做得如许天然,公然是个妖孽!
权墨冼渐渐转动手中的野兔,确保每一面都能被烤到,答道:“我在那边的松溪书院读书。”
权墨冼从怀中摸出一柄牛角尖刀,伎俩纯熟的从兔子最嫩的腿上,割了两条肉下来,递给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