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妖孽![第1页/共2页]
感到到她的目光,权墨冼看了畴昔。却见她用手托着腮,柔嫩黑亮的头发披垂在脸庞两边,两眼吃惊的看着本身。
权墨冼拿着穿戴野兔的树枝,施施然重新坐下,就那么拿在手中放在火堆上烤着。本来应当做个临时的架子,但想着也快熟了,就不费阿谁劲。
略想了想,才用水葱一样的手指,撕下一缕兔子肉,放入口中细细咀嚼。
方才拿到手中时,她乃至有种不知该如何下口的感受。要像芳菲那样直接咬?她踌躇了半晌感觉本身做不到,那吃相未免过分不雅。
权墨冼的脸上,缓慢的掠过一丝可疑的红色。他假装咳嗽了几声,粉饰着心头的难堪,道:“昨日先生教了我们骑射,以是本日午后我们就到山里来猎野兔。”
这叫吃人嘴硬,用兔子肉封口。他对劲极了,道:“四女人,你算不得修士,不消守戒律。”
以是,他是如何来的?
前提有限,这只烤野兔连盐都没有放,更别提其他的香料。但胜在食材新奇,权墨冼的技术又很好,将火候把握得极好。哪怕是受过一场大雨而间断过,也将野兔烤得外酥里嫩,吃起来香喷喷的。
堂堂刑部尚书,竟然会不美意义的脸红了?
宿世此生遭到的礼节标准,已经刻入了她的灵魂,她实在是做不到。
在火光的辉映之下,她如同白瓷普通的肌肤染上了一层暖和的金黄色。脸颊上有一层孩子特有的、薄薄的透明的金饰绒毛,显得更加敬爱。
方锦书眨巴了一下眼睛,方才她如果没有目炫的话,她瞥见了甚么?
芳菲没搞懂方锦书在笑甚么,不过看着女人高兴,她也欢畅。
芳菲看了一眼方锦书,见她没有反对,便将兔腿肉拿了一条给她。见她接了,本身也欢畅的捧着撕咬起来。
方锦书在心头悄悄腹诽:长得姣美、学问好,连烤个兔子如许卤莽的事情都做得如许天然,公然是个妖孽!
确切,因为吴尚书说了句话,方锦书算不得佛门弟子。她只是临时借居在净衣庵,为英烈皇太后祈福。着僧衣僧帽,取法号,都是为了她在庵中行走便利,不显得那么高耸。
而净衣庵在都城的西北面,和松溪书院之间,足足隔着好几个山头。而这二者之间,又没有甚么交集,并没有直接连通的路。
这个题目,也是方锦书想问的。
方才一打仗到他的目光,她又缓慢的将眼睛移了开去。那神情,就仿佛吃惊的小兔普通敬爱。权墨冼灵敏的发觉到,此次方锦书看着他的眼神里,没有了之前藏着的敌意。
他收回目光,将重视力集合在面前的野兔上。
权墨冼渐渐转动手中的野兔,确保每一面都能被烤到,答道:“我在那边的松溪书院读书。”
这件事,实在有些丢脸。练习骑射,连弓都不知丢到了那里,终究还是徒手抓住了野兔。
成果,他就那么追着一只野兔,也不知跑过了几座山头。终究逮到之时,才发明只剩下他一人,和同窗尽都走散了。
洗净野兔以后,找了一根长度合适树枝也洗好了,重新将野兔穿起来。
“松溪书院?”此次是方锦书发问:“我记得离这里还挺远。”
芳菲坐在火堆前,猎奇的看着他烤着野兔,问道:“权公子,你如何会在这山里烤野兔?”
都是你这个死兔子!把你吃了真是一点都不冤枉。